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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十二條措施支援村集體經濟發展

為有效破解陜西省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中存在的基礎薄弱、動力不足、機制不活、品質不高等突出問題,近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支援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加快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力爭到2022年年底,實現“空殼村”全面消除,薄弱村減少60%以上,一般村盈利能力明顯提升,富裕村超過1000個。

陜西省自2017年啟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以來,各項改革工作穩步有序推進,集體經濟起步較快。但由於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原因,村級集體經濟基礎薄弱、收益低,普遍存在動力不足、機制不活、品質不高等突出問題。為便於各地分類指導集體經濟發展,陜西省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收入、經營管理水準、服務成員能力等因素,按照無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經濟年收入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集體經濟年收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集體經濟年收入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標準,將全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劃分為空殼村、薄弱村、一般村和富裕村4大類。

集體經濟發展基本思路是消除空殼村、提升薄弱村、壯大一般村、做強富裕村。《措施》明確,針對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不明、思路不清、品質不高的問題,從科學規劃分類推進、加快産業融合升級、創新拓寬經營方式3個方面,推動産業高品質發展。針對村集體經濟發展基礎薄弱、政策支援力度不夠問題,從保障集體發展用地、強化財政支撐作用、完善落實稅費政策、增強金融信貸支援4個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針對村集體經濟發展人才匱乏、不會發展問題,從加強帶頭人培養、引進培育鄉村人才2個方面,強化人才隊伍支撐。針對村集體經濟發展機制不活、動力不足問題,從建立領導工作機制、健全資産管理機制、建立考核激勵機制3個方面,健全完善管理機制。 (記者 艾永華)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陜西十二條措施支援村集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