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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警方通報大學生“偷外賣”事件

20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雨花臺分局發佈消息稱,7月11日晚,雨花臺公安分局接到群眾撥打110報警,稱有人盜取其置於小區門衛處的外賣餐食,且反映近期該小區外賣餐食多次被盜。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嫌疑人李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12日將其刑事拘留。

通報稱,經查,李某某(男,24歲,前期新聞報道中化名為“周某”)2018年畢業于湖南省衡陽市某大學,于當年來南京工作,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其租住在雨花臺區某小區。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務農,二姐、三姐分別在北京、海南工作。

據調查及李某某供述,今年5月31日因其購買的外賣餐食在小區門衛處被人拿走,遂産生報復和佔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點盜取他人外賣餐食。綜合案件偵辦工作情況,並根據李某某家屬申請,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7月17日,江蘇一家媒體報道稱,雨花臺派出所一民警介紹案情時表示,嫌疑人周某是一知名高校的大學生,目前正在準備考研。周某家中共有兄弟姐妹4人。為了周某可以完成學業,其他3每人平均已輟學。

7月19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了解到,李某某畢業于位於湖南衡陽的南華大學。今天中午,記者找到涉事小區——鬱金香花苑小區。小區門口張貼的告示顯示:近日我所在鬱金香花苑小區內抓獲盜竊外賣嫌疑人一名,據其交代在該小區內公盜竊外賣十余次,但由於金額較小,受害人大多未選擇報警。近期有外賣被盜的居民儘快與雨花臺派出所聯繫。該公告蓋有“雨花臺派出所”的紅色公章,落款時間是7月12日。附近多個小區門口都貼有該公告。

據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了解,該小區外賣被偷的現象確實存在。美團外賣騎手高先生説,7月9日,他送到該小區一份價值26元的“紫燕百味雞”被偷,只好賠償對方26元。一名來自餓了麼的外賣小哥表示,前陣子,他送到該小區的一份小龍蝦被偷,賠給顧客170多元,“一天幾乎白幹了。”他説,因不能進入小區,外賣無法直接送到用戶手上,一旦他們不及時取走,就很容易丟失。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表示,我國對於盜竊罪的認定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案值和盜竊次數。在本案中,雖然李某某盜竊的案值並不大,但因其盜竊次數過多,所以可構成盜竊罪。據公開消息,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這意味著在之後的處理中,公安機關可能會採取一個相對緩和的態度。因為本案的社會危害性較小,公訴機關也有撤銷訴訟的可能,變刑事犯罪為行政處罰。

針對警方前後表述的不一致,北京中彬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維強表示,不排除在訊問初期,“偷外賣男子”沒講實話,隨著對案情的深入了解,民警才掌握更多事實。在當下新媒體發達的時代,針對一些可能引起輿論反響的案件,辦案機關應該態度更嚴謹認真,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再對外發聲。(李超 李玉傑)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江蘇南京警方通報大學生“偷外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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