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據文化和旅遊部官方網站消息,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和《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要求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二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加強劇院等演出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包含演出場所在內的文化市場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緊盯防控重點環節、切實落實防控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在低風險地區,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可以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但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暫時取消演出前後的現場互動環節。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院座位數的30%,應當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現場音樂廳(LiveHouse)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演出主辦方應當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好人員疏導。
二、場所防控管理
(四)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演出場所應當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按照相關技術指南,制定本場所防控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將日常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五)加強清潔消毒。演出場所應當建立《清潔消毒記錄表》,明確消毒範圍和頻次,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資訊。每場演出前後,應當對場所舞臺區、觀眾區、化粧間、通道、出入口、行政辦公場地等公共區域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建議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強通風換氣。演出場所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在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作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作,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的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出現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應關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清洗消毒。
(七)配備防護用品。演出場所應當配備充足的口罩(建議配備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劑等消毒防護用品。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等清潔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清潔消毒。消毒物品應當嚴格按照説明書正確儲存和使用,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應當定期檢查防護用品,及時補充更換。
(八)規範垃圾處理。演出場所應當設置專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導將廢棄口罩、消毒紙巾等用品投入專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條件的用塑膠袋密閉紮緊後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應當做到乾淨整潔無異味,防止滿冒,日産日清,並定時定點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
(九)設置臨時隔離區。演出場所應當設立(臨時)隔離區,位置相對獨立,設立提醒標識,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十)加強防疫宣傳。演出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通過設置提示牌、擺放宣傳品、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一)排查安全隱患。演出場所應當及時排查消毒用品存放、電源管理等安全隱患,並對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自查自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十二)鼓勵線上服務。鼓勵推廣線上實名制購票及電子票,鼓勵使用線上支付,鼓勵採取二維碼閘機驗票,儘量減少直接接觸。對劇院等專業演出場所,實行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入場。鼓勵雲音樂會、空中劇場等線上演出活動,豐富文化産品供給。
三、演職人員和觀眾管理
(十三)做好演職人員管理。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簽訂安全協議或者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並建立《演職人員健康記錄表》。每場演出儘量壓縮不必要的演職人員,並注意保持一定距離。演員每人平均化粧間面積不低於5平米。
(十四)做好入場檢測登記。演出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觀眾進入演出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觀眾拒絕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
(十五)加強現場巡查。演出場所應當安排專人做好演出現場管理,提醒觀眾在入場、退場及觀演期間,科學佩戴口罩,對號入座,保持1米以上距離。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六)做好員工健康監測。演出場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每日對員工進行兩次體溫檢測,隨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及時安排去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跟蹤相關情況。
(十七)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演出場所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督促員工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並做好個人防護。
(十八)減少員工聚集。根據實際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者居家辦公方式,員工上崗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採用肘臂遮擋,督促上班員工不串崗、不扎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提醒員工減少不必要外出,儘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九)建立溝通機制。演出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了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聯繫方式,並確保全體員工知曉。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二十)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演出場所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並暫時關閉場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開放管理工作平穩有序。
(二十二)加強外籍等演職人員資訊核驗。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在審批含有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演職人員(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時,應當核驗相關演職人員最近一次在境內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記錄等資訊,演出主辦方應配合做好演職人員身體健康檢測,並作出書面承諾。
(二十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恢復開放的演出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並有效處置,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四)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督促指導暫時關閉場所。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二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下簡稱“上網服務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包含上網服務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緊盯防控重點環節、切實落實防控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上網服務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建議暫停營業。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並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管理,防範聚集性風險。
二、消費者保護
(四)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上網服務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科學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上網服務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間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網人流。上網服務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建議在包間門口明示限額人數)。消費者上網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六)建立值守制度。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對消費者未按要求科學佩戴口罩行為進行勸導,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離。
三、場所防控管理
(七)落實防控主體責任。上網服務場所應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應當將日常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指揮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八)加強清潔消毒。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建立《清潔消毒記錄表》,明確消毒範圍和頻次,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資訊。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臺、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建議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者擦拭消毒),並對螢幕、鍵盤、耳機、滑鼠進行專門清潔消毒(建議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消毒,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軟質材料的座位可以增加布套並提高更換頻次。營業期間,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螢幕、鍵盤、耳機、滑鼠以及座位、扶手等進行清潔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
(九)加強通風換氣。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在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作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作,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的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出現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應關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清洗消毒。
(十)規範垃圾處理。上網服務場所應當設置專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導將廢棄口罩、消毒紙巾等用品投入專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條件的用塑膠袋密閉紮緊後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應當做到乾淨整潔無異味,防止滿冒,日産日清,並定時定點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
(十一)設置臨時隔離區。上網服務場所應當設立(臨時)隔離區,位置相對獨立,設立提醒標識,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十二)配備防護用品。上網服務場所應當配備充足的口罩(建議配備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者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劑等消毒防護用品。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等清潔消毒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清潔消毒。消毒物品應當嚴格按照説明書正確儲存和使用,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應當定期檢查防護用品,及時補充更換。
(十三)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上網服務場所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健康提示,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顯示屏等宣傳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以及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知識,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四)排查安全隱患。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自查自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五)做好員工健康檢測。上網服務場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每日對員工進行兩次體溫檢測,隨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及時安排去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跟蹤相關情況。
(十六)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提醒員工減少不必要外出,儘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七)做好員工個人防護。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督促員工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八)建立溝通機制。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了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聯繫方式,並確保全體員工知曉。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十九)做好應急處置。上網服務場所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暫時關閉場所,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開放管理工作平穩有序。
(二十一)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恢復開放的上網服務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二)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二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加強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包含娛樂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緊盯防控重點環節、切實落實防控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娛樂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建議暫停營業。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實行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並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監控,防範聚集性風險。
二、消費者保護
(四)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娛樂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並進行實名登記。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娛樂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等措施,對消費者進行限流限量。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建議在包間門口明示限額人數);遊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消費者娛樂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六)建立值守制度。娛樂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提醒消費者科學佩戴口罩,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離。
三、場所防控管理
(七)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娛樂場所應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應當將日常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八)加強清潔消毒。娛樂場所應當建立《清潔消毒記錄表》,明確消毒範圍和頻次,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資訊。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臺、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進行全面消毒清潔(建議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者擦拭消毒),並對娛樂設備及附屬設施進行專門清潔消毒(建議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軟質材料的座位可以增加布套並提高更換頻次。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麥克風、點歌按鈕、螢幕、座位、扶手、桌臺等設備消毒或者更換。遊藝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設備按鍵、搖桿、代幣及座位、扶手等相關附屬設備進行消毒或者更換,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九)加強通風換氣。娛樂場所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在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作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作,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的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出現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應當關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清洗消毒。
(十)規範垃圾處理。娛樂場所應當設置專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導將廢棄口罩、消毒紙巾等用品投入專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條件的用塑膠袋密閉紮緊後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應當做到乾淨整潔無異味,防止滿冒,日産日清,並定時定點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
(十一)設置臨時隔離區。娛樂場所應當設立(臨時)隔離區,位置相對獨立,設立提醒標識,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十二)配備防護物品。娛樂場所應當配備充足的口罩(建議配備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者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物品等防護用品。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等清潔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清潔。應當嚴格按照説明書正確儲存和使用消毒物品,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檢查防護用品,及時補充更換。
(十三)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娛樂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通過設置提示牌,張貼健康提示、顯示屏宣傳等多種方式,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防控知識,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四)排查安全隱患。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自查自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五)做好員工健康檢測。娛樂場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每日對員工進行兩次體溫檢測,隨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及時安排去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跟蹤相關情況。
(十六)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提醒員工減少不必要外出,儘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七)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督促員工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八)建立溝通機制。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了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聯繫方式,並確保全體員工知曉。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十九)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娛樂場所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暫時關閉場所,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二十一)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二)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文旅部: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