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9省份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總額184.5億
近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通知》顯示,29個省份補助資金總額為184.5億元。
《通知》指出,2020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用於完成去年脫貧攻堅農村危房改造“回頭看”排查等發現以及今年動態新增的4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務,確保按期完成“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在此基礎上,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統籌安排,用於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農戶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綜合考慮各縣的實際需求、建設管理能力、地方財力、工作績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補助資金,指導各縣細化落實措施,抓緊工程實施,確保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掃尾工程任務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動態新增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于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於該項資金平均增幅,一律採取“切塊下達”,資金項目審批許可權完全下放到縣,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繼續傾斜支援“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下達“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資金金額不低於附件1所列金額。
《通知》還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創新改造方式和補助政策,通過因地制宜推廣適宜改造方式和技術、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利用閒置農房和集體公房置換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實保障特困農戶的基本住房安全。要及時查漏補缺,妥善解決包括已實施危房改造後由於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類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
在確保完成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兼顧具有致貧、返貧風險的貧困“邊緣戶”群體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有關省(自治區)要綜合採取措施,優先解決好邊境地區農村居民的住房安全問題。
另外,根據有關規定,中央財政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2019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國辦發〔2020〕9號)確定的農村危房改造激勵對象,按照每個激勵對象500萬元的標準,增加安排了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補助資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將該部分資金下達激勵對象,對其給予獎勵。 (記者 孫紅麗)
圖表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
來源:人民網-房産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2020年29省份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總額184.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