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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文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工作 共明確44項重點

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發佈《關於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明確廣東省2020年鄉村振興重點工作任務,共七個方面44項重點工作。

細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措施

《實施意見》結合廣東省推進鄉村振興“三年取得重大進展”既定目標,突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加快補齊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強化重要農産品穩産保供、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同時,結合廣東省實際,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農房管控和風貌提升、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建設等補短板措施進一步細化。如明確珠三角地區率先完成農田管理看護房治理改造任務,全省基本完成“1+10”個省級碧道試點任務等。

《實施意見》突出補強農村疫情防控的短板弱項,提出以疫情防控為切入點,細化加快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加強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具體措施,明確所有自然村完成基礎整治任務基本實現雨污分流,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包括惠州、江門、肇慶市)80%以上、珠三角地區全部村莊達到乾淨整潔村標準。

突出強化數字農業數字鄉村

《實施意見》還體現了“三農”工作新要求、新精神。如適應加快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的需要,將農房管控、風貌提升、萬里碧道建設等作為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的重要內容;在原有産業扶貧和就業扶貧等工作基礎上,突出消費扶貧、社會扶貧作用,明確試點建立脫貧攻堅長效機制;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加快恢復生豬生産,明確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取消生豬養殖附屬設施用地規模15畝上限規定等;落實中央農辦鄉村振興考核督查要求,提出探索全域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改革等具體工作;結合農業技術革命的新趨勢,突出強化數字農業、數字鄉村、科技支撐等具體措施。

在抓好重點改革方面,《實施意見》指出,今年基本完成土地等農村資源性資産確權登記頒證,基本實現所有行政村“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全覆蓋,同時提出,力爭到年底前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力爭為農業提供千億元風險保障

《實施意見》還提出從投入、用地、人才、規劃、科技、金融服務、農村改革、督查考核八個方面,全面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政策保障。如在破解農村發展用地難題方面,明確要求省級土地利用計劃應安排不少於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農村重點産業和項目用地,涉農市縣各級應安排不少於10%的用地指標保障鄉村振興新增建設用地需求。在強化農業金融服務方面提出,實現新增險種省內主要農業産業保險全覆蓋,力爭實現為農業提供1000億元風險保障目標。(記者 黃進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廣東發文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工作 共明確44項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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