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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銳財經)

日前,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新三板”公司轉板上市的範圍、條件、程式等有關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建立轉板上市制度,允許精選層掛牌公司直接轉板上市,是“新三板”乃至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又一里程碑。它有助於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聯繫,拓寬掛牌公司上市渠道、激發“新三板”市場活力,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最終為中國經濟實現更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功能明確規則清晰

所謂“三板市場”,最早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幾經完善和擴大之後,“新三板”成為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為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為了更好地發揮“新三板”投融資作用,《意見》給出了具體的制度安排。比如,在轉入板塊範圍方面,《意見》明確符合條件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申請轉板至上交所科創板或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在轉板上市條件上,要求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在轉板上市程式上,《意見》強調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應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審核並作出決定……

改革後,“新三板”市場將形成“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的三層市場結構,各層級的融資、交易等功能逐層增強,投資者數量和類型逐層增加,精準滿足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差異化需求,更好地發揮“新三板”服務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作用。

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介紹,在企業發展初期,基礎層便利的發行融資制度、適度的規範治理有利於企業快速進入成長期,發展壯大。隨著企業經營業績和公眾性的提高,創新層為企業提供了更好的流動性,在規範的基礎上對企業進行培育。精選層定位於承載財務狀況良好或創新能力較強、市場認可度較高、完成公開發行,具有較高公眾化水準的優質企業,匹配了與其股權結構相適應的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一環

那麼,改革之後的“新三板”市場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定位是什麼?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指出:“‘新三板’作為公開市場、場內市場、獨立市場,與滬深交易所錯位發展,共同打造制度多元、功能互補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該負責人強調,“新三板”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初心和宗旨,在服務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底,“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總數為8953家,其中民營企業佔比93%,中小企業佔比94%,累計有6000余家公司實現融資近5000億元,對優質未掛牌中小企業起到很好的帶動作用。因此,從服務對象來看,“新三板”是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市場。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李旭東表示,上交所科創板、深交所創業板與“新三板”精選層,三個板塊之間的定位是有差異的。其中,科創板強調科創屬性,服務的主要是面向硬科技為主的企業;創業板的定位主要是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型企業的,可以接納傳統行業跟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進行結合的企業。相比之下,精選層服務的對象就是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其服務的企業所處階段可能更早一些,規模可能更小一些,包容性會更高一些。

“‘新三板’的建立拓寬了資本市場服務覆蓋企業的主要生命週期的階段。在沒有‘新三板’之前,資本市場更多覆蓋的是成熟型企業,科創板的到來讓一些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科技型企業得到了支援。對於不同階段的企業,‘新三板’則提供了一種多樣化的選擇。”民生證券投行部副總裁方傑説。

全面支援服務實體經濟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長期以來,“新三板”市場發展面臨著兩大問題:一是投資者準入門檻過高,二是與滬深交易所主要交易板塊沒有打通。《意見》的推出,顯著提高了“新三板”的包容性與韌性,有助於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

“《意見》實施後,‘新三板’市場一邊連著滬深交易所的一二級市場,一邊連著場外區域性股權交易所,在整個中國資本市場中將發揮樞紐作用。《意見》給出的制度規則,包括晉級、降級、冷靜期、資訊披露、仲介責任、審核監督等內容,進一步明確了‘新三板’的運作機制。更加公開、透明的競爭環境,有利於提升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讓廣大中小微等初創型企業更容易獲得直接融資支撐,最終夯實高品質發展的微觀基礎。”董登新説。

作為“新三板”的運營機構,全國股轉公司正在穩步推進精選層落地工作。截至2020年6月2日,全國股轉公司已受理47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並向其中36家企業出具了問詢意見;同時,市場合格投資者已超100萬戶。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按照《意見》的要求,與滬深交易所建立轉板上市監管銜接工作機制,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細化資訊披露等具體安排,保障跨市場監管協同有效運作。此外,全國股轉公司正繼續積極研究推進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合作對接機制,更好發揮“新三板”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內的積極作用。(記者 王俊嶺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新三板”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銳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