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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陜西生態環境領域改革這九項任務是重點

2020年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今年陜西生態環境改革工作怎麼做?有哪些重點任務?近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於《2020年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工作要點》通知,主要從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深化生態環保綜合執法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九項重點任務。

一是編制完成“三線一單”。即陜西省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省級為主體,以市(區)為單元,持續推進陜西省“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及時完善相關內容,年底前形成“三線一單”成果報省政府。

二是制定關於加強陜西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的指導意見,落實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統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繼續開展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推進“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系統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2020年10月底前制定關於加強陜西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的指導意見。

三是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研究制定損害修復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落實《陜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推進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業力量建設,積極開展案例篩選和索賠實踐。2020年10月底前擬定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管理辦法。

四是制定陜西省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根據國家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資訊披露辦法,會同陜西證監局,開展制定陜西省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五是制定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實施方案。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根據國家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意見,制定陜西省全面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實施方案。

六是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以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為關鍵,以深化企業主體作用為根本,以更好動員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為支撐,為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企業自治良性互動,研究制定陜西省貫徹《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

七是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工作方案和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斷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進“告知承諾+事中事後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實現“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

八是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協調、穩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加強對市縣兩級推進改革的指導,建立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加強區縣級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

九是深入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2019版),深入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細緻摸清固定污染源底數,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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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陜西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今年陜西生態環境領域改革這九項任務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