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
據水利部網站消息,水利部近日印發關於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的通知。通知明確了攻堅目標:用兩年時間,攻堅解決歷次規劃(方案)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遺留問題,完成加快災後水利薄弱環節建設實施方案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中待實施項目的建設任務,消除安全隱患。
一是攻堅解決在建項目遺留問題。2020年底前,攻堅解決不少於30%歷次規劃(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的遺留問題。2021年底前,攻堅解決不少於70%歷次規劃(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的遺留問題。2022年6月底前,攻堅解決不少於100%歷次規劃(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的遺留問題。
二是攻堅完成待實施項目建設任務。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快災後水利薄弱環節建設實施方案中待實施的3156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建設任務。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中待實施的1531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建設任務。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兩個方案中全部待實施項目建設的收尾和驗收工作。
通知要求,明確責任,攻堅解決在建項目遺留問題。組織對歷次規劃(方案)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開展集中核查,逐庫形成遺留問題清單,建立遺留問題整改臺賬,科學確定年度整改任務,落實整改責任,針對不同遺留問題類型和性質,分級分類完成整改。一是開展集中核查,摸清問題底數。二是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三是明確整改要求,分類完成遺留問題整改。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問題清單及整改臺賬、年度整改責任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整改責任,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盯緊關鍵環節,攻堅完成待實施項目建設任務。對已列入實施方案的待實施項目,逐庫組織安全鑒定,限期完成設計方案編制及審批,盯緊項目法人建設管理首要責任,狠抓地方建設資金和工程驗收管理,嚴格品質安全責任和市場主體責任監管,規範建設管理行為,按期完成建設目標任務。一是組織開展安全鑒定,找準水庫病險隱患。二是嚴格設計品質管理,及時完成方案審批。三是突出品質安全管理,確保完成建設目標任務。四是確保地方資金到位,完成除險加固目標任務。
通知還明確了攻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底線思維,樹立憂患意識,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要把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作為補短板、強監管的中心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工協作、地方負責的原則,構建組織有力、協調順暢、聯動高效的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堅決打贏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戰。
二是建立督辦會商機制。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未按期完成遺留問題整改和待實施項目建設任務均列為重難點責任問題,實施月度督辦會商。流域管理機構按流域管轄範圍組織對重難點責任問題進行季度督辦會商。水利部建立攻堅行動督辦會商機制,協調解決重難點責任問題,強化過程監管和責任追究。
三是嚴格主體責任監管。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存在攻堅主體責任不落實和未按期完成攻堅階段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市場主體及其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並定期向水利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報告。水利部將採取暗訪、稽察和專項檢查等方式,對攻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攻堅主體責任不落實、突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市場主體及其責任人依法依規嚴格責任追究。加強社會監督。攻堅行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水利建設品質工作考核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落實對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地方實施督查激勵措施的範疇,作為激勵約束的重要因素。
來源:人民網-社會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水利部開展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攻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