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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推動建成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
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建成全面覆蓋、規則完備、權責明確、運作高效、監督有力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制度權威和效能顯著提升,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競爭問題得到有效防範和制止。
通知強調,要完善審查範圍。凡涉及市場準入、産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有關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均要納入公平競爭審查範圍。
同時,要細化審查標準。要進一步充實和細化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內容,將妨礙平等便利退出市場、以獎補方式變相指定交易和實行地方保護、影響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實施歧視性監管等市場主體反映比較強烈的情形納入審查標準要求。
通知明確,要優化審查方式。在嚴格落實“誰制定、誰審查”原則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機關內部統一審查,或者由內部業務機構初審後提交特定機構復核。
除此之外,還要推行第三方評估。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委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諮詢機構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充分評估政策措施對市場競爭的影響。
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通知從定期開展評估清理、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機制、健全舉報處理和回應機制、加強資訊化技術運用四方面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規定。
另外,通知還提到,要強化社會監督,引導市場主體積極舉報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為進一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四部門:推動建成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