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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2019年全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較大幅度下降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最高檢近日公佈檢察機關辦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情況。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626件28408人,同比分別下降43.8%、55.8%;經審查,批准和決定逮捕14661件24279人,同比分別下降48.5%、59.5%,不批准逮捕2922件3952人,同比分別下降18.2%、20.0%。

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6532件42498人,同比分別下降38.5%、47.2%;提起公訴23695件36711人,同比分別下降42.9%、52.0%,決定不起訴1373件1909人,同比分別下降21.8%、20.5%。

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案件數量較多的罪名主要包括: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失火罪,放火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從上述數據可看出,2019年全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較大幅度下降,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得到提升。特別是對涉槍涉爆等嚴重危害群眾安全感的犯罪,檢察機關積極配合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對大要案掛牌督辦,著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同時,檢察機關還充分發揮捕訴一體優勢,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惡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夯實偵查取證基礎,確保辦案質效。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重大犯罪檢察廳)負責人介紹,2019年,檢察機關受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槍爆類案件佔首位,受理及決定起訴案件罪名最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涉案犯罪嫌疑人絕大多為青壯年男性,部分具有前科劣跡。案件高發區域主要集中在我國南部邊疆、沿海地區,多數案件通過網路社交平臺進行交易,以快遞物流方式進行運輸。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擾亂疫情防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偶有發生,截至3月底,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3件3人、起訴2件2人、以過失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件2人、起訴1件2人。

從檢察機關目前受理涉疫情案件來看,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大多臨時起意。此外,由於疫情造成心理焦慮,容易誘發滋事、打鬧等行為的犯罪,少數群眾對防疫工作不理解,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甚至駕車衝撞防疫點、對出警民警大打出手。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最高檢:2019年全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