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嚴禁與疫情防控無關項目“搭便車”違規用地
2月26日下午,陜西省舉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第十八場新聞發佈會,陜西省自然資源廳總規劃師湯鵬超就疫情期間出臺的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政策作了詳細解讀。
據介紹,近期,陜西省自然資源廳迅速印發了《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黨組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成立了領導小組,全面做好自然資源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國自然資源系統較早出臺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項目用地保障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當前疫情防控期間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延續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關於做好不動産登記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三個文件,在用地等資源要素方面全力支援疫情防控。
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為促進陜西省企業復工復産,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推動企業復工復産自然資源要素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政策。
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當前陜西省支援疫情防控項目先行用地。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為重大項目用地允許佔用,疫情解除後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疫情防控項目列入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疫情解除後由省自然資源廳統一平衡核銷;在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保障公共衛生項目建設,通過空間佈局、用地指標、建設時序等,規劃預留應急避難場所和防疫應急設施空間。
“疫情防控項目先行用地屬於應急性質,屬於特殊政策,嚴禁任何與疫情防控無關項目‘搭便車’違規用地。”湯鵬超強調。
在完善鄉村發展和設施農業用地政策方面。陜西省在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時,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産業發展用地。在省級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産業和項目用地。同時,允許生豬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養殖設施用地確實無法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允許使用少量、零星的永久基本農田,可以先行使用,疫情解除後落實補劃。
針對企業復工復産要素保障問題,陜西省全力保障中省重點項目開工。對應急疫情防控、能源供應、基礎設施、脫貧攻堅以及易地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項目用地即受即審;對中省明確近期開工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項目,加快組卷報批加強土地供應;以渭南、咸陽、銅川等為重點,督促指導具備條件的石料礦山抓緊恢復生産,確保重點工程供料充足。另外,陜西省全力支援企業和新興産業拓展空間,鼓勵企業遵守規劃前提下利用周邊存量用地改擴建;利用低效工業用地轉産先進製造業或興辦新興産業的,5年過渡期內繼續按原用途原權利類型用地。
為減輕企業復工復産投入壓力,陜西省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對急需開工的醫療疾控、民生保障、擴大有效投資(房地産項目除外)等項目,可延緩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金。同時,陜西適當延續省級礦權有效期限,在2020年2月1日以後到期的省頒礦權證,礦權有效期限可以延續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因疫情影響,企業可以延期到疫情解除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等,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等,不計入違約期、不産生違約金。”湯鵬超説。(鄒星)
來源:人民網-陜西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陜西:嚴禁與疫情防控無關項目“搭便車”違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