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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意見 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力爭到2035年,建成系統完整、科學高效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資源保存總量位居世界前列,珍稀、瀕危、特有資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護,資源深度鑒定評價和綜合開發利用水準顯著提升,資源創新利用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意見》就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提出五個方面政策措施。一要開展系統收集保護,實現應保盡保。開展農業種質資源全面普查、系統調查與搶救性收集。加強農業種質資源國際合作交流,建立農業種質資源便利通關機制。完善農業種質資源分類分級保護名錄,開展農業種質資源中長期安全保存。二要強化鑒定評價,提高利用效率。搭建專業化、智慧化資源鑒定評價與基因發掘平臺,建立全國統籌、分工協作的農業種質資源鑒定評價體系。深度發掘優異種質、優異基因,強化育種創新基礎。三要建立健全保護體系,提升保護能力。實施國家和省級兩級管理,建立國家統籌、分級負責、有機銜接的保護機制。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行統一身份資訊管理。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構建全國統一的農業種質資源大數據平臺。四要推進開發利用,提升種業競爭力。組織實施優異種質資源創制與應用行動,推進良種重大科研聯合攻關。深入推進種業科研人才與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建立國家農業種質資源共用利用交易平臺。發展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種開發為主的種業企業,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産業優勢。五要完善政策支援,強化基礎保障。合理安排新建、改擴建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用地,科學設置畜禽種質資源疫病防控緩衝區。健全農業科技人才分類評價制度。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切實落實省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責任、市縣政府的屬地責任和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主體責任,將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納入相關工作考核,審計機關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健全法規制度,加快制修訂配套法規規章。建立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表彰獎勵機制、責任追究機制。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12日 04 版)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國辦印發意見 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