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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個人謊報瞞報疫情等行為將一律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陜西網訊 記者從2月8日下午召開的西安市召開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西安市對任何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這些害人害己的行為,不僅將承擔法律責任,還將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受到懲處。
2月4日,西安市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但是,近期發現個別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有的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故意隱瞞病史或重點地區旅行史,或與確診及疑似患者接觸史等,逃避隔離和醫學觀察,進入公共場所,或與他人接觸;有的甚至明知自己被感染,害怕傳染家人,在外流動,結果造成疫情擴散,對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嚴重風險和危害。
指揮部要求,有以上情況的人員必須第一時間按照規定向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登記報備,嚴格遵守居家隔離措施。有發燒、咳嗽等異常症狀的,必須立即報告防疫部門,不得隱瞞。居家隔離期間,不得外出進入公共場所,不得與他人親密接觸。凡違反本通告要求,造成密切接觸者發生感染或疫情蔓延擴散的,公安機關將一律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 徐藝謙)
來源:陜西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西安:個人謊報瞞報疫情等行為將一律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