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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擬規定生活垃圾跨區縣處理 支付生態補償費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獲悉,12月3日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初審。

任何人不得關閉、閒置、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

《條例(草案)》在《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基礎上,增加了源頭減量和規劃與建設兩章,將原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合併為一章,增加了餐飲垃圾管理、農村垃圾管理、垃圾收費制度、跨區域生態補償制度等重要內容,共九章七十八條。

在源頭減量管理方面,《條例(草案)》規定了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規定了各類單位的垃圾減量義務。

規劃與建設管理方面,規定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資源規劃、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要,組織編制生活垃圾分類規劃,並納入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規劃,組織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區域詳細規劃,並按年度制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後組織實施。

同時,規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大型轉運設施的建設,由區、縣城市管理部門提出方案,市城市管理部門審核,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規劃設計方案,應當經區縣城市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規劃建設手續。

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閒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確需關閉、閒置或者拆除的,應當經市或者區縣城市管理部門核準,按照先建設後拆除的原則進行重建或提供替代設施。

餐飲經營産生的廚余垃圾

投放至專用垃圾收集容器

在餐飲垃圾管理方面,將廚余垃圾定義為“家庭、餐飲經營者、集貿市場等産生的易腐有機生活垃圾。”除居民家庭廚余垃圾外,加入了餐飲和市場經營活動産生的餐飲垃圾種類。

從規範管理環節方面,規定餐飲經營者産生的廚余垃圾,單獨投放至專用垃圾收集容器;餐飲經營者産生的廚余垃圾應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專業化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針對農村垃圾管理,宜因地制宜加以規範。因此,《條例(草案)》規定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自然條件,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村生活垃圾的分類管理模式,按照有關標準科學合理地規劃、建設和配置相關設施設備,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回收利用。

對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應當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市城市管理部門和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多排放多付費 少排放少付費

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收費制度

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在我市實施已久。2005年實施的《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2019年《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也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産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為從立法層面給予該項工作更好地支撐,科學順利推進該工作,《條例(草案)》規定,産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垃圾産生者責任,減少生活垃圾産生,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用。本市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原則,推行差別化收費政策。

此外,《條例(草案)》規定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跨區縣處理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將生活垃圾轉運到其他區縣集中處置的區域,應當向該區縣支付生態環境補償費。生態環境補償費應當用於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所在地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事項。同時,為有效控制環境污染風險,鼓勵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記者 張端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西安擬規定生活垃圾跨區縣處理 支付生態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