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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每月700元
12月3日,經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西安市城鄉居民低保連續第十年提標,新標準從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將惠及困難群眾9萬餘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月提高40元,即由現在的66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提高幅度6%。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月提高50元,即由現在的45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6000元/人·年),提高幅度11%。新標準從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將惠及困難群眾9萬餘人。
近年來,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民生,堅決兜牢基本民生底線,今年是西安市第十年連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從2009年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現在每人每月700元,月每人平均補助水準從221元提高到629元;農村低保標準從2009年每人每年1680元-1800元提高到現在每人每年6000元(500元/人·月),月每人平均補助水準從67.5元提高到484元;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增強了困難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
下一步,西安市民政局和西安市財政局將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政府關於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的要求,堅持“應保盡保、應助盡助”的原則,將我市每人平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産狀況符合本市相關規定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已經在冊的保障對象從10月1日起補發提標補助資金;對新申請的對象,按照新標準執行。
同時要求各區縣按照新標準及時調整低保家庭補助水準;按照規定調整分類施保標準,確定享受分類施保對象補助金額。加強部門協作,確保按時將保障資金髮放到位。並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記者關穎)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西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每月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