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不能拒用也不能亂用
9月5日,江蘇省鎮江市和平路街道長江村開展“新版人民幣防偽宣傳”活動,邀請江蘇大學財經學院志願者和銀行工作人員指導村民認識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幣,向大家普及新版人民幣的防偽知識。圖為江蘇大學志願者在向村民傳授認識新版人民幣的方法及相關知識。石玉成攝(人民視覺)
用人民幣做蛋糕、將人民幣卷成鮮花形狀的“有錢花”……曾經,一系列以人民幣圖案做賣點的禮物受到追捧。事實上,這些“網紅”産品雖新潮好玩,卻買賣不得。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發佈了《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並於11月15日起施行。《辦法》明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該如何正確使用人民幣?記者進行了採訪。
人民幣蛋糕,這樣的“網紅”不可以
10月1日國慶節,北京男孩小高與祖國同天生日。生日會上,朋友們給他訂了一款“網紅”人民幣蛋糕,蛋糕表面不僅鋪了好幾張用糯米紙仿製的人民幣,裏面還塞了幾張真人民幣。“當時這種蛋糕挺火的,我也是在一些短視頻平臺上看到過很多這種蛋糕的視頻,有的蛋糕還能往外‘吐鈔’呢。”小高説,“我們覺得這種蛋糕很有新意、好玩,既驚喜還開了眼界。”
像這樣用人民幣做賣點的商品還有很多。小高回憶,自己曾在情人節時給女朋友送過一束玫瑰花,花朵用人民幣包裹。“我送這樣的花就是圖個新鮮,想讓女朋友高興。當時女朋友很喜歡,但是在把錢拆下來的時候不小心弄破了兩張。”小高説。
“土豪書籤”“人民幣錢包”“人民幣枕頭”……與小高一樣,不少消費者在選擇送禮時都傾向選擇有新意、能吸引眼球、讓人感受到誠意的禮物。“人民幣禮品”將這些需求集于一身,火極一時。但是,這些商品都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損害人民幣的行為: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也對人民幣管理作出了具體規定。
10月25日,央行官網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規範人民幣圖樣使用行為,維護人民幣信譽和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發佈了《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使用人民幣圖樣實行屬地管理、一事一批,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違反《辦法》相關條例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予以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于11月11日在電商平臺搜索“人民幣蛋糕”相關關鍵字時,搜索結果已顯示為零。北京某銀行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新的《辦法》及時給廣大商家敲響了警鐘,也提醒了消費者。“相關産品未經許可使用人民幣圖樣首先損害了人民幣形象,損害了社會及國家利益,其次誤導、引誘消費者以為是真人民幣而購買相關産品,使消費者不小心損壞人民幣,這些都是違法行為,應予重罰。”該負責人説,“消費者應提高警惕,自覺不去購買此類産品,維護人民幣形象和正常安全的流通。”
鼓勵非現金支付,但不能拒收人民幣
正確使用人民幣,要正確看待不同的支付方式。
如今,移動支付正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活。1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11月11日當天,網聯、銀聯共處理網路支付業務17.79億筆、金額14820.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5.49%、162.6%,平均下來相當於全國人民每人下單超過1筆,每人平均網路消費超1000元,中國人的購買力再一次刷新了紀錄。
“出門帶錢包的時代好像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北京上班的小張感慨道,“我的錢包早就‘退休’了,手機支付應該是大多數中國人的首選,我現在身上一點現金都沒有。”不過,小張也表示,移動支付雖方便,但不帶現金有時也會面臨尷尬。“比如説,有時去超市,想推個購物車,但是有些超市的購物車是需要一元錢硬幣才能開鎖使用的,我每次遇到這樣的購物車時都不得不通過手機轉賬的方式與周圍的路人換取現金。”小張無奈道,“甚至有的超市在購物車存放處會設置專門負責換錢的工作人員。”
無現金有時會尷尬,而一些只會用現金的人可能面臨更多困難。家住太陽宮橋附近的李大爺來自江蘇蘇州,他跟隨兒子定居在北京已有一年多。年逾70的李大爺不會使用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方式,一部老年手機只有打電話、發短信的功能。李大爺表示,他有過用現金在家附近的小菜市場買菜被拒收的經歷。“大概是去年年底我去菜市置辦年貨,當時帶了200元現金,攤主不收我的錢,説是找不開。”李大爺回憶,“那會兒攤位前人也多,攤主説用手機付錢方便,不用找零,後來還是周圍的年輕人幫我付的。”隨著移動支付普及,不少老年人遭遇過此類尷尬。
2018年7月,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整治拒收現金的公告》,明確指出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營業場所標示“無現金”“拒收現金”等或引用其作為宣傳標語,或者為消費者使用現金設置歧視性條件。拒收現金整治頗有成效。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共處理拒收現金行為602起,其中,558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法定的商品交換媒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説,“我們雖然鼓勵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但不能拒絕人民幣現金支付,這是法律的底線。愛護人民幣、維護流通秩序,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有錢也不能任性
正確使用人民幣,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違法違規行為。
新發佈的《辦法》與之前相比,有多處細微的調整。
新發佈的《辦法》中第二條對人民幣圖樣作出定義:央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者局部圖案,而2005年版本的定義是:央行發行的貨幣(貴金屬紀念幣除外)的完整圖案或主景圖案。相較于2005年發佈的版本,新《辦法》將人民幣圖樣使用申請的審批許可權下放至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取消初審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將貴金屬紀念幣圖樣納入管理,擴大管理半徑;提出禁止使用人民幣圖樣、可不經許可使用人民幣圖樣的情形,細化人民幣圖樣的使用規則;明確檢查權和處罰權,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管理。
今後如何使用人民幣圖樣?《辦法》第五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以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和反映國內外科學文化成果、宣傳愛護人民幣和人民幣防偽知識、展示人民幣設計藝術、促進錢幣文化健康發展為目的,可以申請使用人民幣圖樣。
相關負責人還提醒消費者,使用人民幣圖樣還應當遵守單面使用,不損害人民幣形象,不使公眾誤認為是人民幣,保證人民幣圖樣中人物頭像、國徽的原有比例,不變形、失真、破壞或者被替換等規則。此外,使用人民幣圖樣,須在圖樣中部明顯位置標注清晰可辨的“圖樣”字樣;使用人民幣圖樣製作商品時,不得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行名和貨幣單位。
“有錢不能任性,同樣,消費者合法使用人民幣的權益也應得到保障。”該負責人説,“如果消費者合法權益被侵犯,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人民幣,不能拒用也不能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