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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種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病種納入救治保障

我省確定首批兒童血液病定點醫院及兒童惡性腫瘤診療協作組醫院名單

11月19日,記者從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醫療保障局等多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做好兒童血液病和惡性腫瘤醫療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首批列入救治管理病種目錄的10個病種,確定了我省首批兒童血液病定點醫院及兒童惡性腫瘤診療協作組醫院名單。

《通知》提出,按照發病率相對較高、診療效果明確、經濟負擔重等原則,我省將4種非腫瘤性兒童血液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血友病、噬血細胞綜合徵)和6種兒童惡性腫瘤(淋巴瘤、神經母細胞瘤、骨及軟組織肉瘤、肝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視網膜母細胞瘤)作為首批救治管理病種。

《通知》明確,兒童血液病定點醫院為西安市兒童醫院、西北婦女兒童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兒童惡性腫瘤診療協作組醫院為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西北婦女兒童醫院、空軍軍醫大學唐都醫院、西安市兒童醫院、陜西省人民醫院。

《通知》要求,兒童血液病定點醫院要對兒童血液病患者實施集中治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由定點醫院牽頭、各級醫院共同參與的診療服務網路。兒童惡性腫瘤診療協作組醫院之間要加強聯繫,完善各項協作制度和轉診流程,為患兒提供全週期、連續性診療服務。我省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指導當地醫療機構及時將疑似或已確診罹患首批10個病種疾病的患兒轉診至各定點醫院、診療協作組醫院。

《通知》還要求,我省各有關部門要開展相關病種藥品供應保障情況監測,加大相關藥品供應保障力度,確保患兒用藥需求,加強藥品品質監管,確保用於兒童血液病、兒童惡性腫瘤的藥品品質安全;落實醫療綜合保障政策,對罹患首批10個病種的患兒,按照現行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合力降低患兒家庭經濟負擔。(記者 王國星)

來源:陜西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10種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病種納入救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