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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科創板上市實施混改

國務院國資委日前印發《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其中明確,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科創板上市實施混改;股東不干預企業日常經營;優先支援科技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權益數量佔公司股本總額的比重,最高可以由1%上浮至3%;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實際獲得收益不再設置調控上限,並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等內容,直指目前混改過程中實際出現的難點和痛點。

《指引》具有較強的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對促進國有資本和非公資本的有機融合和防範交易風險將起到重要作用。《指引》的出臺將更好推動國企混改的深化與擴圍,預計將會迎來國企混改的小高潮。

混改和兼併重組無疑是今年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指引》的出臺,為中央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系統的操作指南,消除了以往混改實踐中的很多‘模糊地帶’,讓企業敢於去改,也知道如何去做。從而起到混改‘加速器’的作用。”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指出。

《指引》明確,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般應履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決策審批程式、開展審計評估、引進非公資本投資者、推進企業運營機制改革等基本流程,對每個流程包括的主要工作內容、涉及的相關規定、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重點關注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説明。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業所屬各級子企業通過産權轉讓、增資擴股、首發上市(IPO)、上市公司資産重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資本、集體資本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均可參考該《指引》。《指引》明確,中央企業“混資本”環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在産權市場、股票市場等平臺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對“混資本”過程中的資産審計評估、通過産權市場實施混改、通過股票市場實施混改的相關規定、工作程式、重點關注事項等進行了説明。

不少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以後非上市央企以産權轉讓和增資擴股方式實施混改,必須通過産權交易所這一公開市場平臺操作,這為央企混改的規範操作、國有資産價值的充分發現提供了基礎制度支撐,並促進國有資源和非公資本的有機融合。

在推動混改企業轉變運營機制方面,《指引》明確轉變企業運營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管控方式、深化三項制度改革、靈活用好多種激勵約束機制和加強黨的建設等方面,並就相關工作的重點內容、有關規定和指導原則進行了詳細説明。(記者楊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國資委: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科創板上市實施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