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陽縣“三舉措”做好扶貧幹部管理工作
今年以來,千陽縣強抓扶貧幹部管理工作不放鬆,“三舉措”“定”職責、“立”規矩、“傳”壓力。
落實“六個精準”“定”職責。駐村幫扶工作組要開展經常性的入戶走訪工作,重點圍繞“六個精準”要求,(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讓貧困戶熟悉駐村幹部、了解扶貧政策和幫扶措施。在《千陽縣脫貧攻堅駐村工作組管理辦法(試行)》的基礎上細化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駐村工作紀律的通知》,明確了駐村幫扶工作組的職責任務,建立了嚴格的考核管理機制,進一步凝聚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強大合力。
堅持制度管理“立”規矩。一是建立考勤公示制度,駐村幫扶工作組成員實行駐村工作考勤簽到和輪流坐班,在所駐村建立考勤公示牌,對駐村開展工作情況由村“兩委”負責進行公示,每月底由鎮黨委審核匯總後,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二是建立駐村幫扶工作組培訓制度,將駐村幫扶工作組培訓納入全縣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先後舉辦貧困村駐村幫扶工作組和“第一書記”業務培訓班8期,累計培訓1600余人。三是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請銷假管理,明確規定工作組長請假一週以內由所在鎮黨委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由縣委組織部審批;副組長、組員請假一週以內的由組長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的經鎮黨委同意後,由縣委組織部審批,確保駐村幫扶工作組成員每月在崗時間達到20個工作日以上。
強化督導約束“傳”壓力。堅持把常態化嚴督查作為監管駐村幫扶工作組的一項重要舉措,採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訪、定期通報等措施加強管理,各鎮每月隨機抽查不少於2次,縣委組織部、縣扶貧幹部管理辦公室實行不定期督查,隨時通報督查結果,並在扶貧幹部量化積分中予以減分。對在督查中無故不在崗的,發現一次進行全縣通報;發現兩次進行約談,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發現三次反饋縣紀委、監委進行問責,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等次,選派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不得進入優秀格次,責令限期召回另行選派。(記者 熊惠玲 通訊員 楊紅強 劉瑞芳)
來源:西部網-陜西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千陽縣“三舉措”做好扶貧幹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