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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音神曲”可定制,但音樂人不能變“碼農”

9月7日,美國歌手Lizzo的單曲《Truth Hurts(真相有害)》終結了萌德(Shawn Mendes)和卡妹(Camila Cabello)《Senorita》短短一週的冠軍旅程,成了公告牌百強單曲榜的新科冠軍。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是第二支從抖音海外版“Tik Tok”上發跡的神曲在這個榜單上奪冠了(這首歌原本2017年就發行了)。如果説此前的《Old Town Road》曠古絕倫的19周連冠還有可能只是一次幸運的巧合的話,那麼《Truth Hurts》的再度登頂則足以證明短視頻平臺的出現對如今全球流行音樂産業的遊戲規則産生了巨大的衝擊。

在短視頻平臺的“故鄉”中國,這種傳播媒介對於內容本身的影響早已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即使是一些非常傳統的唱片公司,在2018年後推出新人新歌的時候都需要借助短視頻平臺的流量進行行銷,例如花錢請一些在這些平臺上頗具人氣的紅人歌手來翻唱這首作品,以期這種流量能夠在其他音樂平臺上對這首作品産生一定的反哺。而在大部分時候,這種操作都會産生不錯的效果。

短視頻對於音樂生産的衝擊並不僅僅停留在行銷層面,更深層次的影響則發生在創作環節。不少新型的音樂公司從根源上就擯棄了傳統唱片公司的以歌手為核心來製造明星的思路,而是雇傭音樂寫手大量炮製以“在短視頻平臺上走紅”為根本目標的歌曲。在這種環境下,音樂人成了類似“碼農”的“樂農”,而樂句則無非是一行行代碼。而他們的“産品”也具有一定的“行業標準”。

這個“行業標準”是:1.結構簡單,只有較少的幾個音樂動機;2.旋律上口,可聽性強,並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學會跟唱;3.不斷重復,力求用最短的時間對聽眾洗腦。4.題材以聽眾需求為本,作者本人的表達並不重要。在這種標準化流程的要求下生産出的音樂,即使時長被削減到只剩15秒,也不會令聽眾錯過什麼內容。因為它的全部價值都僅僅在那一句Hook而已。基本上,這樣的歌曲只能被稱作“産品”而非“作品”。

但從音樂人的角度出發,如果他們對於“短視頻音樂産品”僅僅是持有一種輕蔑的態度,兩耳一捂不管不顧地做自己的音樂,他們遲早會在這場對抗中遭遇失敗。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流行音樂乃至任何以銷售支撐生産的表演藝術,其本質都是商品,消費者在供需關係中佔據完全的主動權。李宗盛的“喂聽眾豬食他們就會變成豬”的論調在方向上固然是可取的,但在與聽眾的關係上,創作者將自己視為飼養員未免也是有些傲慢。

對於創作者來説,究竟應該將聽眾視為自己的什麼人,有時候真的會決定他們會做出什麼樣的作品。誠然,在創作水準和音樂審美上,創作者一定要具備比聽眾更高的水準,但如果因此而在作品中流露出高臺教化的神氣,把自己視為導師,那麼這種姿態一定會被聽眾察覺,並招致他們的反感。另一方面,真的去遵守標準化流程,流露出“舔狗”般的低姿態去創作,也很有可能被聽眾當作沒營養的快餐音樂過耳即忘,舔到最後一無所有。畢竟那些真正爆紅的神曲像《空空如也》《沙漠駱駝》或是《綠色》,在最初創作時也是飽含著作者的自我表達,只是碰巧符合了短視頻音樂的一些傳播特點而已。

那麼真正健康的創作者與聽眾的關係究竟是怎樣的?似乎還是類似戀人的關係更合適。你對對方當然要有足夠的重視,但肯定不是一味地向對方表達自己的一腔赤誠,而是要不斷展示魅力令對方喜歡上自己。一首好的流行歌曲,“抖音神曲”的那些特徵應當是它魅力的子集。也就是説它首先肯定也是要好聽,記憶度高,易於傳唱,但它同時也要有獨特的視角、稍具複雜度和特點的旋律、比單純的世俗情緒更高的格局,或是一些超越正常思維的詩意。這些略高於“行貨”標準的閃光點,應該被不著痕跡地包裹在好聽的旋律或是令人上癮的節奏之中,令人得到入口即化,而又回味無窮的高級體驗。即使你最終的目標是成為像列儂那樣的藝術家,也請不要忘記,是那個身著西裝舞動著的列儂,養活了那個臥床示威的列儂。

對於音樂人來説,大可不必將短視頻的出現視為“音樂之敵”。正如《Truth Hurts》雖然並非Lizzo最優秀的作品,但它確實令大家認識到這位非常優秀的歌者,並開始了解她的其他佳作。技術就是技術,它不帶任何偏好,只是將大眾真實的趣味展現給你。它既可以傳播除了好聽一無是處的歌曲,也可以傳播既好聽又有營養的歌曲。如果音樂人想要引導聽眾的品位有所爬升,那麼首先自己要具有更高的水準,然後,要寫得比那些一味討好的傢夥們更好聽。聽眾心裏有他們的一桿秤,他們總會知道誰在瞧不起他們,誰在敷衍他們,而誰又是在真心誠意地對待他們。

先好聽吧,不好聽就沒人聽了。

□優作(樂評人)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X音神曲”可定制,但音樂人不能變“碼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