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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臺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運作管理十項規定

農村飲水安全關乎廣大農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基礎條件之一。8月22日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近日我市印發了《西安市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運作管理十項規定》,進一步保障農村供水安全。

近年來,全市興建了一大批農村飲水工程,顯著改善了農村居民飲用水條件,但有些地區農村飲水工程運作管理能力較為薄弱,長效管理機制未建立。《西安市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運作管理十項規定》有利於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作管理責任,進一步鞏固農村飲水脫貧攻堅成果,規範農村飲水運作管理單位特別是村組的管水行為。

《西安市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運作管理十項規定》明確,供水設施要運作正常,基本達到24小時供水,年供水保證率不得低於90%;供水水質達到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有關規定要求;供水到戶率達到100%;必須做到專人有償管理;有水源保護措施,設立水源保護牌,確保水源水質安全;設立供水責任人、服務電話、監督電話標誌牌;有供水運作管理辦法;有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供水措施;群眾滿意率達到90%以上。(記者 郭旭)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西安出臺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運作管理十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