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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建設醫聯體不得變相取消、合併中醫醫院

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消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健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在醫療聯合體建設中切實加強中醫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推進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多種形式的醫聯體,在醫聯體建設過程中,不得變相地取消、合併中醫醫院,不得改變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種理由在事實上削弱中醫醫院建設。

《通知》提到,鼓勵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整體提升縣域中醫藥服務能力。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所覆蓋的患者可自由選擇就醫,鼓勵不同醫共體之間共用醫學檢驗、影像、心電、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物流配送等中心,推動資源共用、服務同質、結果互認。

此外,《通知》提出,人口較少、縣級中醫醫院能力較弱、確需只組建成一個醫共體的縣域,要向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

《通知》還明確,鼓勵公立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城市醫聯體,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入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的醫聯體。

《通知》還要求,加強縣級中醫醫院能力建設,到2020年,500家縣中醫醫院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要求,90%以上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要求。

發揮縣級中醫醫院龍頭作用。縣級中醫醫院要參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建設,加強技術幫扶,為基層群眾就近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縣級中醫醫院建立中藥飲片供應中心和共用中藥房,統一中藥飲片採購、調配、炮製、煎煮和配送服務。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兩部門:建設醫聯體不得變相取消、合併中醫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