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深化改革科技獎勵制度
最高獎提至200萬 獎種增加為五個
5月23日,省委宣傳部與省委改革辦共同舉辦“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聞發佈會第四場,省科技廳副廳長趙懷斌及相關負責人介紹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改革情況。省科學技術獎的獎種由四個調整為五個,其中,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由10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全部屬獲獎個人或組織所得。
獎種由4個調整為5個
“省科技廳及時啟動了《陜西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編制工作,已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趙懷斌説,主要內容體現在強化科技創新與成果應用導向、多方位構建制度體系激發創新內生動力、強化了省科技獎勵的權威性和榮譽性三個方面。
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處長王雲崗介紹,此次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優化了省科學技術獎的獎種結構。由原來的省科學技術最高成就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國際合作榮譽獎這4個獎種,調整為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簡稱“三大獎”)和國際合作獎等5個獎種。其中,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省國際合作獎不設等級,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設一、二兩個等級,省科技進步獎設一、二、三共三個等級。根據新的改革方案,今年獎勵工作對於獲得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各等級每一個獲獎項目,獲獎人員總數最多可以到6人。獲得省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每一個項目授獎科技人員最多可以分別有11、9、7人,讓更多的科技人員分享到獲獎的榮譽。
省最高科學技術獎主要授予在本省從事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轉化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科學技術工作者或組織;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授予對本省科學技術事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
趙懷斌介紹,此次省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還調整了獎勵對象要求。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對獎勵對象的調整,將進一步拓寬對獎勵對象國籍的限制,在吸引和凝聚各類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改變申報程式,實行提名制。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申報指標,科技人員申請,推薦單位篩選的過程改為提名制,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明確提名者的條件、權利和義務,加強對提名者的管理,強化提名者的責任。
改變評審機制,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分類制定各獎種及其相應等級的評價標準,確保獲獎項目品質;按照我省的綜合科技實力和國家對科技獎勵“提質控量”的要求,限定我省最高科學技術獎每年不超過3項,三大獎數量每年不超過26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30項;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年不超過2項。
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與此同時,健全公開透明的科技獎勵誠信制度。進一步健全公示制度及評價責任和誠信制度,以公開透明促進公平公正;嚴懲學術不端,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遊説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佔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對違反學術道德、評審不公、行為失信的專家,取消評委資格;對違紀違法的責任人和單位,嚴格依紀依法處理;對違規的提名者進行通報批評並暫停其提名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提名資格,記錄不良信譽,並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獎金由10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
科學技術獎勵的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在科技創新中起著“風向標”的作用。趙懷斌還介紹,此次改革,強化了省科技獎勵的權威性和榮譽性。省人民政府所屬部門、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的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均不得設立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
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堅持“物質利益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突出精神激勵”的原則,適當提高省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增強獲獎科技人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數額由10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或組織所得;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獎金由6萬元、3萬元、1萬元分別提高至20萬元、5萬元、2萬元;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榮譽證書。
陜西已表彰各類項目766項
近年來,隨著陜西省科技獎勵制度及一系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實施,陜西省科研人員的創新環境不斷優化,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涌現了一大批優秀的科研成果,科技在陜西省高品質發展中的引領示範作用不斷增強。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副處長趙英介紹,近三年來,陜西省已表彰各類項目766項,其中,一等獎116項,二等獎325項。這些成果涉及基礎研究、技術發明、技術開發、技術推廣以及社會公益等不同類型,涵蓋了從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到成果轉化等不同階段,並在不同技術領域得到廣泛應用,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記者 王嘉
來源:陜西傳媒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省深化改革科技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