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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商轉公”也須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房住不炒”絕不是一時之計,而是要長期堅持、貫徹始終的。我們不應因一些地區的局部微調,就預期調控的方向和原則會發生根本變化。各地在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的同時,還應從自身的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功能定位等因素綜合考慮,積極打造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從根本上改變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促使地方經濟行穩致遠

據報道,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3月17日發佈了《關於重啟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將重啟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此事引起人們廣泛關注。

3年前,在各地陸續鬆綁樓市調控措施的情況下,海南省印發了類似文件。一年後,在各地陸續出臺樓市調控措施情況下,海南省暫停執行這一辦法。有關專家認為,海南省此次的舉措不能被理解為政策放鬆,而是為了滿足剛需,降低購房者成本。

眾所週知,住房公積金貸款是運用職工及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房屋抵押貸款。同商業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有利率低、首付比例低、還款方式靈活等優點。重啟房貸“商轉公”,確實有利於降低購房成本,與控房價或降房價有異曲同工之效。而且,由於3年前的暫行辦法中明確,“商轉公”的貸款對像是“購買自住住房”者,所以認為重啟這一措施是滿足剛需和改善性需求,並非放鬆調控。

但是,鋻於原文件並沒有對購房的套數及再上市時間作出明確規定,且任何購房者在購房及貸款時都可以明確是自己居住,所以要使重啟“商轉公”措施既降低購房成本又不為炒房洞開方便之門,還應區別購房套數,並與限售等調控措施相配套和銜接。

自去年底以來,一些地區陸續微調了近兩年來的樓市調控措施。有的取消了新房和二手房取得産權證書後滿兩年才可上市的限制;有的取消了對商服類物業項目銷售限制;有的下調了首套房貸利率上浮幅度,即降低首套房貸利率;有一些地區放鬆放寬了購房的社保限制;還有一些地區在引進人才政策中加入了住房方面的優惠乃至獎勵……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這些地區在採取相關措施時都強調,在“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原則下微調,並非放鬆調控;另一方面,各地的措施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外界對調控放鬆乃至轉向的猜測。

3月18日,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調研時強調指出,要始終堅持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將其作為根本指導思想,貫穿于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過程。這再次闡明瞭一個重要的道理和原則,即作為定位和根本指導思想,“房住不炒”絕不是一時之計,而是要長期堅持、貫徹始終的。

所以,不應因一些地區的局部微調,就預期調控的方向和原則會發生根本變化。更為重要的是,各地在因城施策、分類指導、落實主體責任的過程中,也要以此來衡量和評估各項政策和措施。比如,某些地方在施行住房貸款“商轉公”以降低購房成本的同時,很有可能為炒房洞開方便之門,這時應該與限售、限貸等其他相關措施配套實施,以確保“房住不炒”定位得到貫徹落實。在其他地方的微調措施中,如降低首套房貸利率,顯然有利於滿足剛需,但取消限售政策則顯然不利於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將年度經濟增速預期目標定為6%—6.5%。這既為應對壓力和風險預留了空間,更為調整結構、轉換動能、推進向高品質發展轉變創造了條件。因此,各地在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的同時,還應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功能定位等因素綜合考慮,積極打造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傳統産業升級換代和新興産業加快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培育國內市場,推動消費升級。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促使地方經濟行穩致遠。(今日頭條提供大數據分析支援)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房貸“商轉公”也須堅持“房住不炒”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