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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率先建立外賣送餐領域“吹哨人”制度

3月14日,記者從福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福州市率先建立外賣送餐領域“吹哨人”制度,探索符合本地外賣業態特點的內部舉報人獎勵制度,鼓勵外賣騎手舉報企業違法線索,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

據了解,為充分發揮網路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食品安全監督中的“哨兵”作用,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網路餐飲食品安全隱患,今年2月,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根據《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等有關規定,聯合起草了《福州市網路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該《辦法》所稱網路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是指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市場發展相關人員、平臺自營配送人員及平臺內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從業人員(不含兼職平臺配送人員等不屬於網路餐飲平臺自營配送人員)。這些從業人員長期參與企業經營,熟悉企業各項經營項目,容易發現企業經營中的違法問題。

《辦法》規定舉報下列十種違法行為可獲獎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際經營場所與證照登記的經營場所不一致;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戶外生産加工餐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生産加工場所環境存在臟、亂、差等不符合標準的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存在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等情形;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産加工餐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聘用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等個人衛生不規範的情形;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使用無毒、清潔的外賣食具;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訂單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的情形;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政府將按照案件罰沒款金額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進行獎勵,最低400元,最高50萬元。違法行為不涉及罰沒款金額的,但舉報情況屬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視舉報等級、違法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給予400元-4000元的獎勵。對突發網路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網路食品安全問題及時進行舉報並協助調查處理的,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不受上述限制。針對符合獎勵情形的案件,負責舉報調查處理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舉報獎勵的申請權利和申請途徑。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網路餐飲監管不可避免存在盲區和局限性,通過該《辦法》鼓勵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參與網路食品安全治理,充分發揮網路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食品安全監督中的“哨兵”作用,彌補政府監管“盲區”,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記者 張文章)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福州率先建立外賣送餐領域“吹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