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3月1日起西安強行上下列車等15種行為將處罰

昨日,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和《西安市急救醫療管理條例》,公佈廢止《西安市經紀人條例》。

《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和《西安市急救醫療管理條例》已經西安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于去年10月30日修訂通過,陜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于2018年11月30日批准實施。兩部條例將於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明確了乘坐地鐵非法攔截列車、強行上下列車、擅自進入軌道、攀爬或者跨越圍欄、站臺門、閘機等15種不文明行為,並對違反後的處罰作出明確規定。

修訂後的《西安市急救醫療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城市建成區內,救護車活動半徑三至五公里範圍內至少設置一個急救站(點);人口密集的區域每20萬人口設置一個急救站(點)。急救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救護車開展非院前急救醫療活動,不得冒用急救醫療專用標識。急救醫療不得採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承包、變相承包等形式運營。

同時發佈廢止的《西安市經紀人條例》施行于1994年,隨著國家行政體制和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條例》已經不能適應西安市提升行政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和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為了貫徹落實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改革精神,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廢止該條例。(李天嬌)

來源:陜西傳媒網  責任編輯:張園

(原標題:@西安人,3月1日起強行上下列車等15種行為將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