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債拓展銀行融資渠道,仍需完善配套制度
盤和林 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永續債近日成為金融市場關注的熱點。上月末,金融委辦公室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多渠道支援商業銀行補充資本相關問題,推動儘快啟動永續債發行。
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到2018年末,系統性重要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於11.5%、9.5%和8.5%,其他銀行在這個基礎上分別少1個百分點,即10.5%、8.5%和7.5%。這個要求對於不少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在8%左右徘徊的銀行來説,像是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推動儘快啟動永續債發行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提升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因為根據巴塞爾協議Ⅲ規定,銀行發行的滿足一些額外要求的永續債可計入銀行其他一級資本,補充資本金。
不過,永續債拓展中國銀行也融資渠道,同時也為更多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較低的投資渠道之一,不過,永續債當前其配套的相關制度卻並不完善例如永續債本質界定、計稅方式等,在啟動永續債發行之前亟待厘清相關問題。
所謂永續債又稱無期債券,它並不規定到期期限或者期限很長(一般超過30年),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償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在國際資本市場上,永續債是比較成熟的金融産品。目前,全球共有2146隻存量永續債,資金規模達6471億美元。
由此可見,永續債所獨具的期限優勢,給了銀行較輕的債務壓力,還能滿足監管要求。永續債的短期獲取資金,長期內付息的特點,能夠在快速滿足銀行融資需求的同時,將還款壓力平攤到很長的期限內,從而降低銀行的短期還款壓力。
同時,永續債也賦予了發行銀行足夠的自主權。與傳統企業債不同,永續債的發行人可以自主選擇還本時間,不再受到按期還本付息的約束,可以在債券基礎期限到期時,選擇延長週期,並且可以一直延長下去,而當資金充裕時,也可以選擇提前贖回,不必等到到期日。這對於銀行進行自身的債務結構管理時,有了充足的操作空間,可以盡可能的有機搭配債務結構,減輕還款負擔。
永續債拓寬了中國銀行業的融資渠道。在當前股市走低、股權融資受阻的情況下,永續債可以幫助銀行于“山窮水盡”之中求得“柳暗花明”。對於中國銀行業來説,股市和債市是最重要的兩大融資渠道。如今股市大盤持續低迷,銀行股走勢並不樂觀,發行優先股、定增等融資方式受阻,那麼就只能依賴債市。今年以來,上市銀行各種傳統債券發行規模已經達到了數千億級,所剩餘的債務融資空間也越來越小,永續債的出現對於銀行來説無疑是一大福音。
對於投資者來説,銀行發行的永續債也是風險較小的投資選擇。中國銀行業與其他國家不同,經營穩定性較高,存續期較長。中國曾經規定,“公用企業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助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幫助清償債務”,2007年也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採用資格出面提出破産清算,而且,銀行是中國間接融資市場的關鍵仲介,吸納了大量的社會資金,是企業滿足資金需求的重要來源之一,這種種原因都使得在中國,銀行很難破産。而永續債最大的風險正是企業存續風險,所以,投資銀行發行的永續債,投資者可以承擔較低的資金風險。
可以説,在當前形勢下,發行永續債非常適合銀行融資,但是,當前其配套的相關制度卻並不完善。關於永續債的本質界定,當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永續債究竟是“股”還是“貸”,究竟應當計入權益還是計入負債,國家並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這就造成了稅收上面的混亂。一般性的債務性融資工具利息,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時稅前扣除,而永續債雖然兼具權益和債券雙重特性,但是並不滿足混合性投資業務的投資期限等要求,不符合混合性投資業務的定義,這就讓企業無所適從。
而且,我們還應該明確一點,永續債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降低銀行的系統風險,不能讓其偏離這個初衷。永續債權益與負債邊界模糊不清的特點,給了企業掩蓋真實資産負債率,扭曲財務資訊的可能。
如果企業選擇將永續債計入權益,那麼能夠大幅降低發行人資産負債率,這對於銀行來説無疑是天大的好事。有學者進行了永續債作為權益和債務的對比研究,結論顯示有多家公司包括融創、綠地等在永續債由權益變為債務後,資産負債率上升了近一半。
竊以為,永續債的確是個有利於銀行體系、有利於投資者的重要融資工具,但是,在其正式粉墨登場之前,我們還需要做好完善稅收制度、健全相關市場等工作。(責任編輯:唐華)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張園
(原標題:永續債拓展銀行融資渠道,仍需完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