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産經

平臺套路眾多謹防網路抽獎成“誘餌”

臨近年終,各大網際網路平臺紛紛推出優惠活動,除了發放優惠紅包和各種類型的滿額返利之外,抽獎活動憑藉簡單的操作、新穎的方式和豐富的獎品,逐漸成為平臺和商家行銷新模式。

然而由於平臺套路多、監管不到位,虛假宣傳、抽獎貓膩等現象頻頻出現;不少網友不僅沒當成中獎的“錦鯉”,反而咬了不法平臺和商家的“誘餌”,導致個人資訊被洩露、合法權益被侵犯。

個人資訊頻被套

一名網友在微網志上發帖稱,她在“雙11”期間參加了不少購物平臺的線上抽獎活動,其中大部分活動需要填寫手機號和微信號才能獲得抽獎資格。“本來以為,抽獎平臺是為了能夠及時通知到中獎者,才收集參與抽獎網友的聯絡方式。所以,我沒多想就直接填了。”

不想之後幾天,這位網友頻繁接到推銷産品的騷擾電話和短信,“推銷的産品和參加抽獎活動的獎品是一樣的,這樣我不得不懷疑自己的個人資訊直接被平臺賣給了商家。”同時她也擔心,個人資訊還可能被洩露給了不法分子,增加遭遇電信詐騙的風險。

今年8月31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資訊,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去年6月1日施行的《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也明確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平臺洩露參與抽獎用戶的個人資訊,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建議廣大網友在參與網路抽獎時,要看好錢袋子,不要盲目填寫自己的個人資訊,避免貪小便宜吃大虧,要樹立科學消費、文明消費、理性消費、安全消費的理念。一旦發現自己的資訊被平臺洩露,要注意收集保存好證據,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對平臺進行監督處罰,必要時追究平臺的刑事責任。

虛假宣傳為“圈粉”

今年10月,不少人的朋友圈被一篇宣稱“尋找杭州錦鯉,100家霸王餐免費送”的公眾號文章刷屏。文章中列出長長的獎品清單,但有網友按照清單找到部分商家求證時,有些商家表示沒有接到這個抽獎活動的邀約。

劉俊海表示,公眾號的這種做法,給消費者造成了參與活動商家眾多、中獎商品琳瑯滿目的假像,實際上卻是為了吸引消費者廣泛參與的誇大、虛假宣傳,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還有部分微信公眾號為了給自己“圈粉”,假借他人名義設置抽獎活動。

近日,一個名叫“武大校友圈”的微信公眾號發佈文章稱尋找一名“武大錦鯉”,只要進公眾號回復“1”就能參與抽獎,獎品有上萬元現金、高檔手機,還有某婚戀APP的終身VIP會員等。之後,武漢大學校友會發佈官方聲明稱,該公眾號係個人公眾號,與武漢大學、校友總會均無關聯。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社會組織名稱、姓名;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

劉俊海建議,針對虛假宣傳及以“圈粉”為目的的抽獎活動,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有針對性地消除監管盲區,依法運用法律賦予的行政指導、市場準入、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等許可權,激濁揚清,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

中獎概率隨意設

今年9月,浙江寧波市丹西市場監管所接到舉報,稱轄區某母嬰電商天貓店設置的抽獎活動沒有註明獎項概率、獎金金額和兌獎條件等資訊,違反相關規定。經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店採用的是一款名為“抽獎精靈”的軟體,每一次抽獎的獎項、概率可以自由設置,而該店直接將一等獎的中獎概率設置成零。

此外,最近一位名人在微網志發起的轉發抽獎活動揭曉後,也備受質疑。網友發現,中獎的113人名單中,只有1名男性,其餘均是女性,由此懷疑抽獎系統的公信力。雖然微網志給出回應,稱系統會對抽獎中疑似“機器號”和“水軍”進行降權,這些賬號一般只轉發不原創或沒發過圖片。而由於女性用戶相對比較活躍,所以中獎概率也相應較高。但網友對此並不買賬,認為由於自己不是活躍用戶而導致在抽獎活動中被降權、被過濾的行為並不合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違反者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抽獎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既涉及結果正義,也涉及程式正義。網際網路平臺要履行好對用戶的資訊披露義務,將抽獎規則、抽獎流程透明化,同時也要有第三方公證處來進行公證,防止中獎黑幕的出現。”劉俊海説。記者  董絲雨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平臺套路眾多謹防網路抽獎成“誘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