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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牛經營權仲裁公佈 中泰合作方分歧依舊

泰國天絲以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泰國紅牛)和英特生物制藥控股有限公司(英特生物)10月31日發佈聯合聲明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近日做出裁決,確認中國紅牛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20年。

該聲明的內容被眾多媒體作為貿仲的官方消息進行了報道和轉發,市場甚至一度認為中國紅牛將被進行強制清算。

隨後,中國紅牛發佈聲明給出了截然相反的説法。中國紅牛認為,上述聯合聲明中關於仲裁庭“裁決確認本公司經營期限為20年”的表述與仲裁裁決內容完全不符,係故意誤導公眾,誤導政府部門,混淆視聽。

記者聯繫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回復稱,裁定結果只能向裁決雙方公佈,不可對外。

據2014年新修訂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三十八條在案件保密方面做了相關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仲裁員、證人、翻譯、仲裁庭諮詢的專家和指定的鑒定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不得對外界透露案件實體和程式的有關情況。

“很顯然,泰國紅牛這麼做涉嫌違反了貿仲的相關規定。”一位熟悉法規的業內人士分析稱,泰國方面急於公佈仲裁結果可能迫於以下幾方面的壓力:首先,中國紅牛一直在按照法律程式進行營業期限延長手續的辦理,一旦獲准,泰國紅牛將陷於完全被動;其次,泰國紅牛與中國新合作夥伴推出的紅牛安奈吉産品遲遲未能上市,也給其帶來了不小壓力;此外,泰國相關法院關於“更換中國紅牛相關董事”的判決能否在中國得到承認並執行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對於中國紅牛營業期限到期,其品牌經營者華彬集團此前表示,目前工商登記的營業期限二十年,係為滿足公司設立時的相關外資註冊審批對登記年限的特別要求,並不代表本公司的經營期限僅為二十年。目前,該公司已按照法律程式依法向相關主管部門遞交了營業期限延長申請,營業期限的延長正在辦理過程中。

10月24日,華彬集團董事長嚴彬之女嚴丹驊發佈聲明稱,華彬集團將向全球公佈1995年11月10日五十年協議及1995年12月21日合資合同。聲明還稱,嚴丹驊小姐是持有泰國紅牛股權比例第一的個人大股東。在泰國紅牛沒有召開股東會、董事會之前,任何關於不同意紅牛中國繼續經營的言論,均是涉嫌違法的、係盜用泰國紅牛名義作出,違背事實、違背法律。

目前泰國天絲在中國找到了新的合作夥伴——原中國紅牛總經理、現北京啟豐食品的法人王睿。2016年,泰國天絲完全控股了國內的一家名為廣州曜能量的飲料企業,借助於王睿在功能飲料領域的豐富經驗,曜能量隨後更名為紅牛安奈吉,這也自然成為了泰國天絲重新進入中國市場的主打産品。

據媒體公開報道顯示,生産紅牛安奈吉的多個工廠已經投入運營,但該款産品的上市之路卻是舉步維艱,截至目前,紅牛安奈吉距離首次披露的上市時間已經過去了整整8個月。業內認為,由於股權之爭仍然焦灼,泰國紅牛要清算包含國資在內的中外合資企業,由外商獨資取而代之,也導致其不敢將紅牛安奈吉冒然上市。

此外,讓泰國紅牛感到著急的,還有在泰國法院的一紙判決。早在2016年9月,泰國紅牛董事會作出了關於更換中國紅牛相關董事(其中包括罷免嚴彬的中國紅牛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的決議。今年7月,泰國南部民事法院作出了認定泰國紅牛上述董事會決議是合法的、沒有理由予以撤銷的判決。

然而,泰國相關法院的判決能否在中國執行還是一個未知數。對此,有行業律師認為,中國紅牛是在中國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二款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有關中國紅牛合資爭議的問題,應當適用中國的法律,泰國法院該生效判決不應作為對中國紅牛合資爭議的指導。

來源:經濟參考網  責任編輯: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