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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刷單之風怎麼剎?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小任最近有點煩,因為家裏有蟑螂,他在某網路購物平臺上購買了一款備註為“外國原裝進口”,而且“網路評價有幾十萬條,好評率也很高”的蟑螂藥。然而沒想到的是,藥用了好幾天,蟑螂還是活蹦亂跳。對此,小任一臉無奈:“明明有那麼多好評,怎麼會是假藥呢?”

近年來,網店消費者往往依靠銷量和好評數量來判斷某款産品的優劣。然而,部分無良商家卻趁此通過刷單(指店家付費請人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來提高網店的銷量和信用度)等虛假交易行為,以次充好,給廣大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在刷單之風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些正規商家也參與其中,有的商家甚至直言“不刷單就只能倒閉”。刷單,緣何愈演愈烈?

明知違法仍使用

刷單這一行為究竟是否違法?

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長助理舒銳指出,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品質、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更在第二十條明確,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儘管法律有明確規定,但不良商家鋌而走險的例子仍屢見不鮮,消費者也是頻頻踩雷。

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首席經濟學家萬喆表示,刷單並不是新生事物,而是變相的“託兒”。

“就好比以前我們去一些旅遊景區、商店,總有導購會推薦購買一些産品。而現在隨著網際網路技術日新月異地發展,單純依靠産品的品質已經不能吸引消費者。因此,很多商家為了快速獲取利潤,便會採取一些非常態的競爭手段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刷單就是其中之一。通過刷單,商家能達到快速積累人氣並最終獲利的目的。這是刷單現象日趨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

刷單背後藏風險

在北京工商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周清傑看來,刷單在網購環節製造了很多虛假資訊,也可以稱做“市場噪音”。“商家構建虛假的交易量和好評,嚴重干擾了消費者對産品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實質上是一種商業欺騙。這不僅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也對社會資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費。比如對正規商家來説,為了競爭就必須加大宣傳成本,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成本。”

萬喆則進一步表示了擔憂:“目前很多刷單行為都是一些不法集團有組織、有規模地實施。我們都知道現在在網路平臺上註冊賬號基本都要實名驗證,不法分子卻能闖過這一關,説明他們很有可能通過一些不法渠道獲取和偽造了很多人的私人資訊。而隨著刷單行為的加劇,無形中會促使不法分子更加肆意地盜取和偽造人們的私人資訊。”

“此外,我們不得不警惕,不法分子在掌握了很多人的私人資訊後,還會滿足於通過刷單牟利嗎?他們更有可能去從事比如電話詐騙、短信詐騙等不法活動,進一步危害社會的安定。”萬喆説。

治刷單需多管齊下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對淘寶訴“刷手”李某案作出判決,認定李某在淘寶交易中,有24筆交易屬刷單行為,違反了淘寶規則,構成違約。據悉,這是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案。

無獨有偶,不久前山東省濟南市工商管理局查獲了一起網路刷單案,186家淘寶網店被立案調查,900多名刷手涉案。各地為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網路市場環境,紛紛重拳出擊,打擊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舒銳表示,以刷單為名行使詐騙之實,是網路詐騙的一種表現形式。司法機關應加強對該類犯罪的打擊力度,並對典型案例予以公佈。“此外,要強化刷單參與方的民事責任。一方面,依託現有服務協議,對參與方予以封號並列入黑名單;另一方面,可考慮修改服務協議,就不誠信刷單行為約定適量違約金,以便將來以訴訟方式追究刷單各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周清傑建議,治理刷單行為,首先是電商要勇於承擔自己的主體責任,進行自我約束,以身作則,堅決不從事刷單等違法行為。其次,各大電商平臺應該承擔監督與約束的責任,制定有震懾力的行業規範,對違法商家實施拉入黑名單、永久封禁等措施,加大他們的違法成本。第三,新設立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路交易和監督管理司,今後應在維護網購秩序中進一步發揮重要作用。

萬喆表示,政府應該加快建立對應的信用體系,儘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一旦有商家違法刷單,我們就可以對該商家未來的任何商業活動以及其他活動進行一定的懲戒,比如限制他們出行乘坐高鐵、飛機等。通過這些手段,來建立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讓大家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獎懲分明,大家才能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海外網  欒雨石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網店刷單之風怎麼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