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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地稅時隔24年從分設走向合併 辦稅更從容

7月20日,全國縣鄉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所有縣級和鄉鎮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而此前的6月15日和7月5日,省級和地市級國稅地稅機構已先期完成合併,36個省級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及535個地市級稅務局掛牌成立。至此,我國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分步合併和相應掛牌工作全部完成,也意味著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狀況成為歷史。國稅地稅合併,帶來了怎樣的變化?又將給納稅人辦稅帶來怎樣的影響?記者進行了調查。

辦稅更便捷,一套資料、一個窗口辦完所有事

7月份歷來是稅務機關的“大徵期”,因為6月份按月繳稅企業和二季度按季繳稅企業碰到一起,對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是一個極大考驗。然而,今年這個“大徵期”卻因為遇到國稅地稅合併改革而顯得從容了很多。

杭州華元沃德房地産有限公司的會計江巧雲是辦稅服務廳的常客。過去,每到申報期,她總要起個大早,為的就是能取到儘量靠前的號。“每次來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我總要先在原來的國稅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然後跑到3公里以外的地稅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附加稅。”

7月10日,江巧雲又來到辦稅廳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卻有了全新的感受。“稅務機構合併後,我原先需要一天時間才能辦完的業務,今天只需要到一個廳裏的一個窗口,用20來分鐘就能辦完。”江巧雲説。

江巧雲的感受並非偶然,就在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掛牌成立的6月15日,浙江稅務發佈了“最多跑一次”稅務事項清單,100%覆蓋所有原國稅地稅業務,按照“哪個簡便按哪個來”的原則對各類辦稅事項實現了優化整合。

義烏被譽為世界“小商品之都”,和219個國家(地區)有貿易來往,義烏稅務部門以機構合併為契機,整合梳理原國稅地稅國際稅收業務,編寫出中英文對照版《跨境業務辦稅指南》,實現外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出口退(免)稅備案等29類國際稅收業務一窗式辦理。

奧茲坎是一名土耳其商人,在義烏經營著一家土耳其餐館。國稅地稅合併以前,他遇到納稅申報期需要兩頭繳稅,準備兩套資料。“國稅地稅合併後,整個繳稅流程更便捷,而且只需要準備一套資料,對我們來説方便多了。”奧茲坎説。

“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堅持了為民便民利民這個基本原則,全面推進辦稅和繳費便利化改革,從根本上解決‘兩頭跑’‘兩頭查’等問題,切實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和繳費成本。”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説。

據悉,目前全國9365個辦稅服務廳已實現了“一廳通辦”,36個省級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已全面實現“一鍵諮詢”。同時,各省級稅務機關整合了相同涉稅事項,重新發佈了整合後的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其中16個省級稅務機關發佈了“全程網上辦”清單,解決了納稅人“兩頭跑”“排兩次隊”問題。

徵管更高效,一套系統、一把尺規對待所有納稅人

“從登錄賬號到申報全部完成,前後只用了不到5分鐘。”7月13日,在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兩江新區稅務局網上稅務局體驗區,重慶華僑城實業發展公司會計王波對記者説:“以前要通過國稅地稅各自的電子稅務局完成網上申報,登錄兩次,有時還會把賬號搞混。如今,兩家電子稅務局融合在了一起,我只需要一個賬號,登錄一個系統,就能一次性完成各種稅費的申報。”

王波看到的這種變化,是國稅地稅合併後徵管效率提升的直接反映。中辦、國辦印發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強調,通過改革,逐步構建起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為納稅人和繳費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提高徵管效率,降低徵納成本,增強稅費治理能力,確保稅收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夯實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礎。

“實現‘一廳通辦’‘一網通辦’,看起來是物理上的連接,但背後是國稅地稅合併帶來的化學反應,在後臺我們要把原國稅地稅的業務和數據都打通,任務十分艱巨。”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饒立新説,以國稅地稅合併為契機,稅務總局正在推進稅務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和資訊系統的全面整合優化工作,建成不分國稅地稅的一套制度體系、一套運作機制、一套崗責流程、一套資訊系統,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將逐步形成。

在稅收執法方面,一個尺規讓納稅人感受到更大的便利。機構合併前,由於國稅和地稅部門分別作為獨立執法主體,難以在稅務檢查和執法上深度合作,稅務機構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了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的問題,執法標準也更加統一。

“合併後實現資訊一次採集,統一下戶檢查,大大降低我們的精力成本,這是雙贏局面。”珠海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財務經理施鐵華告訴記者,公司産品90%內銷,僅10%銷往國外,國稅地稅合併後營商環境會進一步優化,公司準備加大在內地投資力度,再上一條生産線。

饒立新表示,按照改革方案部署,國稅地稅合併後,事實認定標準一致,處罰依據、處罰幅度一致,實現了執法口徑“一把尺子、一個聲音”,既減輕了企業負擔,也規避了企業的風險。

改革向前推,年底前完成社會保險費等徵管職責劃轉

“省市縣鄉四級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完成,只是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第一場攻堅戰完成,後續各項改革將努力讓社會各界有更多獲得感。”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郭順民説,下一步國稅地稅徵管改革重點將向逐級制定和落實“三定”規定、逐級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等領域縱深推進。

《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意味著,未來稅務部門將面向十幾億人提供納稅和繳費服務。”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説,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交由稅務部門徵管,能夠更好統一標準、減少非稅收入的隨意性,建立起規範科學的現代稅費徵管體系。對政府機關來説,意味著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辦事效率,對納稅人和繳費人來説,意味著更好享受便捷的行政服務,辦稅和繳費的負擔大大減輕。

“涉稅業務規範統一,稅務資源整合升級,徵管能力有效提升,徵納成本穩步降低,是實現稅收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一方面減少了職能交叉,降低了徵管成本,提高了徵收效率;另一方面也促使稅務部門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納稅人獲得感,對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必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既要紮實推進後續改革,又要把已有改革落實到位,讓改革紅利最大限度釋放出來。”郭順民表示,稅務總局將在省局改革做深、市局改革行穩的基礎上,針對縣鄉級稅務機構既是改革落實最末梢,又是面向納稅人、繳費人最前沿的特點,全力確保基層改革推進到位,把基層進一步建設好、穩固好。同時繼續堅持“機構改革,服務先行”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升級服務舉措,切實增進辦稅和繳費便利,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確保機構改革推進一步,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增進一分。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國稅地稅時隔24年從分設走向合併 辦稅更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