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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對政府違法違規舉債實行終身追責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防範化解政府舉債重大風險,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了《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辦法(試行)》,對政府舉債中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實行嚴肅問責追究,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釋放出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的政治震懾和法紀震懾。

《辦法(試行)》共13條,提出了責任追究的原則,明確了責任追究情形,並對責任追究主體、追究方式、追究程式和適用依據等都作出了相應的規定。重點針對政府在債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和融資等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實行終身追責和責任倒查。同時分別對承辦人、審核人(批准人)以及領導班子成員和單位負責人在違法違規舉債中所負的責任予以明確,並區分職責進行追責。以單位集體名義研究決定的事項,根據具體情形問責到人。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內蒙古對政府違法違規舉債實行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