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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頻遭轉院”觸及醫療痛點

4月10日至今,76歲的王阿姨因為髖骨骨折,在大型三甲醫院、社區醫院兜兜轉轉的入住了四家醫院。幾乎每一家入住的大型醫院,在住院12-15天后,都會以各種名目奉勸她轉院、出院。明明疾病還沒有好利索,卻被醫院以醫保結算等諸多因素勸退、轉院。類似與醫保相關的新聞層出不窮,也令眾多患者苦不堪言。(5月28日《南方都市報》)

病還沒有治好,人卻要轉院,且轉了一家不算,十幾天后還要轉下一家,病人和家屬被反覆折騰不説,到了另一家醫院,許多檢查還要從頭再來,無論患者還是醫保基金都得掏更多的錢。如此不近人情且造成巨大浪費的事,為什麼還會不斷發生呢?

站在醫院的角度來看,他們對此有説不出的苦衷。床位週轉率、平均住院天數等,是衡量醫院效率和計算績效的指標,住院天數過長的病人多了,會影響到這些指標。且一位病人住院太久,住院次均費用還會升高,而住院次均費用不僅是考核指標,還是醫保部門的控費指標,突破住院次均費用的病人多了,年度醫保基金總額可能早早就用完了,到年底就無法收治醫保患者了。

問題的根源似乎出在醫保政策上,但醫保部門表示,這個鍋不該由他們來背。醫保基金有限,每一分錢都得花在刀刃上,對醫院設置年度總額,通過計算每人平均費用來評估基金使用效率,是再正常不過的控費方式,假如認為這類基本的控費都不合理,醫保基金就很容易出現巨大的浪費。且醫保部門只在總額和平均費用上進行控制,沒有對單一病人進行限額,一位病人住院多久和花多少錢,他們不加干涉,他們似乎也不應該為此負責。

醫院和醫保部門各有所難,但這種折騰並損害患者利益的事又如此常見,究竟該由誰來負責呢?這其實是舊醫療體制弊端既具體又集中的一種體現。比如,在按項目付費的影響下,過度診療成為難以抑制的一種衝動,必須以更有力的措施加以管制,方能對這種衝動有所約束,但管制措施又會遭遇變通之策,趕病人出院或者動員患者轉院,就屬於這類變通策略之一。

可見,病人之所以頻遭轉院,與單一按項目付費帶來了管理和控費難題有關。試想,假如按病種付費,王阿姨不管住多久的院,也不管用多少藥、做多少檢查,醫保部門付給醫院的錢都是相對固定的,這樣一來,次均費用和總額控費等指標不再成為醫生的煩惱,他們就沒必要動員王阿姨提前出院了。此外,假如分級診療能夠得到真正落實,做完手術後的王阿姨可以下轉到基層醫院繼續治療,若如此,她也不至於被多家三甲醫院推諉。

“病人頻遭轉院”現象觸及舊醫療體制的痛點,與其為這類異常現象尋找責任主體,不如扎紮實實推進醫保付費方式、分級診療等制度改革,使這些醫改舉措能夠儘快落地。沒有誰能夠靠一己之力來化解這類積弊,只有通過醫改突破舊醫療體制的一些束縛,方能消除這類不合理現象。

來源:燕趙晚報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病人頻遭轉院”觸及醫療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