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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10人被終生禁駕喝酒不開車應警鐘應長鳴

安康市交警支隊發佈2017年禁駕名單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相信這已經成為廣大駕駛員最熟悉的話了。可生活中,卻仍有人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今天(4月26日),記者從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為進一步震懾酒駕等違法行為,安康市交警支隊向社會公佈2017年終生禁駕名單。

記者梳理髮現,有10人列入2017年終生禁駕名單。根據這份名單,這10名駕駛員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或酒後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而被終生禁駕。

在被終生禁駕的這10人中,經記者多方確認,有曾因酒後駕車造成計程車墜江的漢濱區國土局幹部黨信舟。另據了解,近年來,安康市國土系統多名幹部因因酒駕被公安機關處理。

“五一”長假臨近,不少市民喜歡駕車出行休閒旅遊。警方提示,安全第一,切莫酒駕,以免因酒駕給自己和他人及社會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這些行為將被終生禁駕:

據了解,駕駛人被處以終生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記者 毛明博)

 

來源:西部網-陜西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安康市10人被終生禁駕喝酒不開車應警鐘應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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