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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和香港決定在十個方面開展合作

海南日報報道,從省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擴大開放,充分發揮瓊港兩地比較優勢,促進互利共贏,經雙方政府批准,瓊港兩地決定在十個方面開展務實合作。

旅遊方面,香港配合推動海南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加強“一程多站”旅遊聯合促銷;繼續依託亞洲郵輪平臺促進合作;支援共同舉辦或互相參加雙方旅遊節慶。

經貿方面,香港探索在瓊建設服務貿易合作園區;鼓勵海南企業通過香港實施“走出去”戰略;香港支援瓊方企業在港發展總部經濟,支援瓊方在港舉辦總部經濟招商等活動;鼓勵兩地企業合作建立銷售網路,互拓對方市場。

金融方面,支援海南企業在港發行債券及銀行貸款;鼓勵海南企業赴港上市。

會展方面,鼓勵兩地業界互相參與或共同舉辦展會;加強兩地會展場館服務技術交流,培養高層次會展專業人才。

文化體育方面,支援共同提高競技水準,推動全民健身;支援藝術團體交流。

青少年交流和教育方面,鼓勵香港青少年赴瓊遊學;鼓勵香港青年赴瓊開展義教、扶貧、實習等活動;積極開展“青年同心圓計劃”等項目;瓊方每年選派各級教師和優秀學生赴港培訓和訪學;推進職業院校合作;壯大瓊港姊妹學校規模。

醫療方面,支援港方在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設置醫療機構、執業;探討開展急救醫學培訓班及緊急醫學救援演練。

科技創新方面,依託海南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重要平臺,繼續探討課題研究合作、共建實驗室等的可行性。

治安管理方面,雙方加強反恐怖、打擊預防犯罪、警務法制化建設、入境事務、消防勤務、交通管理、警務督察的交流合作。

氣象合作方面,執行《海南省氣象局與香港天文臺合作計劃》,共同推動瓊港兩地現代氣象服務業務發展。

來源:證券時報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海南和香港決定在十個方面開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