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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部分境外機構投資者原油期貨交易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據財政部網站20日消息,為支援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財政部發佈通知稱,一、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境外經紀機構),從事中國境內原油期貨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實物交割所得),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境外經紀機構在境外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中國境內原油期貨經紀業務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勞務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二、自原油期貨對外開放之日起,對境外個人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原油期貨取得的所得,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來源:證券時報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財政部:對部分境外機構投資者原油期貨交易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