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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威委員:要防止文學作品商標惡意被搶注

著名企業品牌商標遭惡意搶注的情況已經屢見不鮮,然而在文學界,同樣有作家呼籲,加大對惡意搶注的監管力度。3月12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內地網路小説作家“唐家三少”張威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説,任何人在進行商標註冊時,被發現其商標名稱與在國家版權局經過註冊登記、並核實為作家獨創作品的名稱相同時,需要經過該作家書面同意,從而規範文學作品的商標權。

張威説,作家們在對自己作品的版權進行開發時,經常會遇到自己作品的商標權被搶注的問題,導致作品無法更好的多種形式呈現給讀者。文學作品的商標權問題,目前已經成為困擾文學作品健康良性傳播的重要制約。

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伴隨著我國文藝事業的發展,優秀的文學作品已經可以通過包括電影、電視劇、網劇、遊戲、漫畫、舞臺劇、動畫、電影等形式更好的傳播,而在這些以內容為核心的多版權衍生過程中都需要有商標的支援。

“目前,許多優秀的文學作品一旦有了一定的影響力,都會被一些有開發各種版權能力的企業搶注。而對於作家們來説,幾乎很少有作家會關注自己的作品商標是否被搶注的問題。”張威建議,進行著作權登記後,作家要有知情權。作家有獨創性的文學作品名稱,在國家版權局進行註冊登記後,確認其為獨創作品,享有相應的商標權。或者任何企事業單位在進行商標註冊時,如果名稱與在國家版權局經過註冊登記、並核實為作家獨創作品相同時,需要經過該作家書面同意,從而規範文學作品的商標權。(記者 馮松齡)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責任編輯:李芮

(原標題:張威委員:要防止文學作品商標惡意被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