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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産負債管理迎來硬約束 錯配風險將逐步消弭

昨日,保監會發佈資産負債管理有關監管規則,自發文之日起試運作,對保險資産負債管理進行“硬約束”。保監會將通過這套統一的行業標準,為保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情況“打分”,並對不同公司實施差別化監管。

業內人士表示,資産負債管理能力是保險公司一項基礎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此前各家公司管理情況參差不齊,多數公司處於資産負債“兩張皮”的情況,暗藏期限錯配、利差損、流動性風險隱患。新規的發佈,有助於彌補監管短板,促使保險公司提升資産負債管理能力,從源頭上逐步化解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引導保險回歸主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監管規則發佈

保監會昨日正式發佈了保險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第1~5號(下稱“新規”),建立了行業統一的資産負債管理監管體系,涵蓋能力評估與量化評估,從資産負債管理架構、流程工具,到各種監管指標、壓力測試,以及評分方法都給出了明確定義。

新規中,1~2號對應財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能力評估和量化評估規則;3~4號為人身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能力評估和量化評估規則;5號為資産負債管理報告內容。

據介紹,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評估規則中的定量評估部分,主要是通過具體指標的定量計算對保險公司資産負債匹配及其影響進行評分;能力評估部分主要是從公司組織架構、流程式控制制、模型工具、績效考核和定期報告五個方面定性評估公司資産負債管理能力。

這兩項評分決定綜合評分,保監會將依據綜合評分結果,對保險公司實施差別化監管,“獎優罰劣”。保監會稱,新規在試運作期間,暫不對各保險公司的評級結果採取監管措施。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套新規的制定,借鑒了國際先進經驗,充分考慮了國內保險行業的實際情況,在發佈前開展了多輪全行業前期調研以及測試。新規正式發佈,意味著保險業資産負債管理由“軟約束”強化為“硬約束”。

解決資産負債“兩張皮”

監管之所以對資産負債管理做硬性規範和要求,源於保險公司的內在需求以及現實的緊迫性。

對於金融機構而言,資産負債管理是風險防範的核心,保險公司也是如此。不過長期以來,保險特別是壽險存在負債評估的複雜性,加之各家公司在資産負債管理方面的重視程度、發展水準、管理方法等存在較大差異,行業沒有形成統一的資産負債管理規則和標準。

同時,目前保險業只有個別公司做到了資産負債匹配,對於絕大多數公司來説,資産端和負債端還是“兩張皮”的狀況。

具體有幾種表現形式:一是資産負債管理職能簡單,資産端與負債端的職能部門間溝通較少,風險偏好、産品行銷策略等不能及時傳導到投資端,此類模式以中小保險公司為代表。二是負債管理模式,以外資壽險公司、部分財險公司為代表,負債增長是公司發展與盈利的重要因素,絕大部分資産為現金及流動性管理工具、傳統固定收益類資産,資産負債管理意識尚有不足。三是資産驅動模式,以激進公司為代表,盈利模式為資産驅動負債,負債期限短且成本高,投資主要集中在權益投資和另類投資等高風險資産。

總體上,在這幾類模式下,保險産品開發定價都與資金運用相脫離,矛盾比較突出,資産負債錯配,帶來期限結構錯配、利差損風險、流動性風險隱患。

人保壽險總裁傅安平認為,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不斷提升、資金運用規模快速增長,控制和化解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已成為行業健康發展和監管面臨的重要需求,而新規的發佈正滿足了這種新需求。

將起到四方面作用

綜合多位保險業人士的觀點來看,新規制定行業統一標準,以“打分的方式”反映保險公司資産負債管理情況,對行業的影響至少包括四方面:促使保險公司提升資産負債管理能力,從源頭上逐步化解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引導保險回歸主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保險資産負債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是幾乎每位受訪業內人士都提到的新規影響。英大泰和人壽副總經理、總精算師牛增亮分析,從自發行為轉變為必須遵守的規範準則,保險公司在經營中將更加重視資産端和負債端的互動,綜合利用投資、精算、財務和風險等各領域專業人才的優勢,形成合力,將不斷提升資産負債管理的整體能力。中國人壽精算部副總經理田今朝也提到,保監會依據評估結果對保險公司實施差異化的監管,將引導行業資産負債管理機制的完善,促進整體資産負債管理水準的提高。

陽光保險集團副總裁彭吉海分析稱,新規的出臺將大幅提升保險行業的風險管理水準,使保險行業建立資産負債相協調的風險管控意識,從源頭上逐步化解資産負債錯配風險,逐漸形成資産負債的良性迴圈模式。田今朝也認為,強化資産負債協同,有利於行業合理控制負債成本,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行業整體防範風險的能力。這是新規的第二方面作用。

第三個方面,新規有利於行業回歸本源。新華保險總精算師龔興峰提到,量化評估依據公司期限結構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現金流匹配結果而計算,靠短期理財型産品聚集資金投資于長期高風險資産,這類激進行為將得到評分上的懲罰,而主銷長期保障型産品並進行穩健審慎投資,則會得到評分上的優待,這有利於行業提升風險意識,引導行業積極邁向回歸保障本源的轉型之路,避免行業片面追求利潤而忽視風險敞口擴大。

此外,新規還有助於保險服務實體經濟。前海人壽副總經理、總精算師沈從方認為,資産負債管理體系建設有助於約束保險公司投資決策行為,使其投資風格更加審慎與穩健,有助於保險資金髮揮長期穩定的優勢,為國家重大戰略和實體經濟提供支援。

目標既不偏負債

又不過度靠投資

如何應對新的資産負債管理監管規則,是保險相關經營主體的重要課題。英大資産總經理劉開俊表示,保險公司作為資産負債管理主體,應重新審視發展戰略和路徑,改變不當經營模式,回歸保險本源,既不偏向負債經營,又要防範“過度依賴投資”,實現資産負債“兩個輪子”協調運轉。

他提到,在績效考核方面,險企對投資收益的考核要考慮與負債的匹配性。

而保險資管公司作為受託投資方,在資産負債管理框架下,要主動加強與負債端的溝通,協助委託人做好資産配置,鞏固生息類資産的基礎收益作用,把握高波動資産的投資機會,努力提高投資能力。證券時報記者 劉敬元

來源:證券時報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保險資産負債管理迎來硬約束 錯配風險將逐步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