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的公告》,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由15倍上調至20倍。此政策將於8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悉,截至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84.35%,根據《關於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餘額掛鉤政策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大於85%時,貸款掛鉤倍數按15倍計算;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小于或等於85%時,貸款掛鉤倍數按20倍計算”的有關規定,決定上調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倍數。
具體內容為,在職職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由15倍上調至20倍。靈活就業人員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繼續按照《淄博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淄住發〔2023〕19號)有關規定執行,即連續繳存滿12個月的掛鉤倍數為10,連續繳存滿24個月及以上的掛鉤倍數為15。最高貸款額度仍執行單繳存職工60萬元、雙繳存職工80萬元的政策。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餘額×倍數+共同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餘額×倍數。(記者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