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針對網傳“協警銬走實習律師”相關資訊,菏澤公安發佈情況通告:
經查,牡丹分局牡丹南路派出所處警民輔警存在未按規定出示警察證、違規使用警械等問題。
經研究,對派出所當日值班負責人竇某喜予以誡勉處分,對處警民警張某予以記過處分,對涉事兩名輔警晁某亮、聶某予以辭退。
菏澤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提升執法素養,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同時,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監督。
來源 菏澤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