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明確産業結構綠色升級、能源結構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交通結構綠色轉型等九大行動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4%以上,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以上
●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及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
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我省近日印發《山東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暨第三輪“四減四增”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超過0.9%,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低於15.07萬噸、9.52萬噸。
《實施方案》明確了産業結構綠色升級、能源結構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交通結構綠色轉型、面源污染精細化管理提升等九大行動。總體要求以改善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PM2.5濃度為主線,紮實推進産業、能源、交通、用地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持續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深入推進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保護,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方案實施重點區域為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13市。
實施産業結構綠色升級行動,我省將嚴格環境準入,優化調整重點行業結構,開展傳統産業集群升級改造,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産品結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準項目盲目開工,引導鋼鐵、水泥、焦化、電解鋁等産業有序調整優化。中小型傳統製造企業集中的市要制訂涉氣産業集群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下鄉。到2025年,25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産線(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産線除外)全部整合退出。
促進能源結構清潔低碳高效發展,《實施方案》要求加快推進能源低碳轉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4%以上,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2億千瓦以上;全省重點區域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下降10%左右,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各市要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燃煤鍋爐。
推進交通結構綠色轉型,我省將加快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提升機動車綠色低碳水準,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加強油品監管。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採用鐵路、水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採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十四五”期間,全省鐵路貨運量增長10%,水路貨運量增長12%左右;重點區域沿海主要港口鐵礦石、焦炭等清潔運輸(含新能源車)力爭達到80%。重點區域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及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
同時,《實施方案》提出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深化揚塵污染治理、推進礦山治理、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等措施,力促面源污染精細化管理提升。到2025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控制在358.05萬噸以內,農藥使用量原則上控制在10.29萬噸以內;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露天礦山(省級礦産資源規劃確定的重點開採區或經安全論證不宜採用地下開採方式的除外)。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産、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
空氣品質改善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實施方案》明確,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定期依法向社會公佈。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線索。我省將及時公佈重污染天氣應急等資訊,廣泛宣傳解讀相關政策舉措,引導公眾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健康防護,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鬥”,共同參與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記者 張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