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4月21日訊 道路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當事故發生後,傷者會因事發突然,或因家庭經濟困難,往往很難在第一時間籌集足夠的資金用於醫療搶救事宜。然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設立,正是為這些特殊困難群體來墊付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這筆“救命錢”就發揮了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關愛。
幾年前淄博博山交警處理了一起案件,呂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將王某撞傷。事故發生後,王某傷情嚴重,高昂的醫療費用讓雙方都無力承擔。在民警、救助站、救助辦“三方”積極配合下,第一時間為傷者墊付了7萬餘元搶救費用,為挽救傷者生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事後,呂某因事故賠償數額大,再加上自身的經濟條件有限,平時就靠打零工為生,救助基金無法一次還清。考慮到救助基金需要運轉,且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有償還的義務。就這樣,呂某靠打工幾乎每個月都會從工資裏面拿出部分錢打入救助基金管理賬戶。呂某的這一行為很好地詮釋了“誠信”二字。然而,有一部分事故受害人、責任人明顯有償還能力卻故意拖欠,給道路救助基金帶來了運營管理難題。下一步,警方將對拒不償還的責任人,將依法進行追償。(王躍海 通訊員 翟國利 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