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全面部署礦産資源保護督察工作
6月3日,記者採訪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礦産資源保護工作,提高礦産資源保護監督管理水準,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山東省礦産督察工作制度》和全省礦産督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印發《2021年礦産督察工作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部署我市礦産資源保護督察工作。
明確重點,認真履行礦産督察職責。《通知》明確了礦産督察員分組、分工開展工作,要求各礦産督察員要嚴格按照礦産督察工作制度認真履行礦産督察職責,深入礦山企業,認真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查看採礦現場、選礦車間,重點督察是否存在越界開採、是否嚴格執行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是否存在浪費破壞礦産資源等問題。督察員對被督察的礦山企業每年現場督察不少於6次,每次督察要填寫現場督察備案表,提交年度督察工作報告,報備辦公室存檔。
積極配合,確保督察工作品質。《通知》明確了各縣市區局要積極主動、協調、配合,為礦産督察工作創造良好條件,要督促礦山企業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圖紙、臺賬、資料和技術報告,履行法定義務,真實反映有關情況,配合礦産督察員開展督察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確保督察工作品質。
落實責任,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通知》要求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責任,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對礦産督察員發現的採礦權人破壞、浪費礦産資源,擅自轉讓採礦權等問題,各縣市區局要安排專人負責登記、建檔,及時組織依法進行查處。對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堅決予以停産整頓,情節嚴重的,報當地政府予以關停。(濰報全媒體記者 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