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7月22日訊(王佳婧)7月22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工作情況,發佈相關典型案例,並就國際貿易活動發出10條法律風險提示。
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四庭庭長張傳毅,省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康靖出席發佈會。省法院宣傳處處長鄭紅軍主持發佈會。
張傳毅表示,山東省法院堅持把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貫穿于司法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確保中外當事人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保護平等,並從以下五個方面對相關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提升公正司法能力,為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提供司法保障。據悉,自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審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審結1891件;受理一、二審海事案件12957件,審結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審結787件。以山東晨曦糧油有限公司訴薩麼科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獅子”輪系列案件等案件為例,省法院深入實施涉外審判精品戰略,公正審理每一個司法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
創新訴訟便利措施,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全省法院不斷探索國際化訴訟服務新模式,加強現代科技與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深度融合,為中外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網上繳費等服務,通過手機客戶端實現多方視頻,進行跨國調查、線上庭審活動。開創性地推行“跨境雲司法”方案,解決境外的中國籍公民參加網上訴訟活動問題,化解因疫情影響和空間局限造成的不便,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在今年2月,最高法院發佈 《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後,青島中院依託中國移動微法院,引導甘比亞的原告線上提交立案材料,完成了全國首例跨境網上立案;同時,視頻見證簽署委託代理手續,省去了辦理公證、認證、轉遞手續,平等的保障中外當事人的立案權益。全省法院不斷深化與行業協會、仲裁機構等部門的合作共建,通過引入特邀調解員或委託仲裁機構調解,構建符合訴訟、仲裁、調解相銜接的“一站式”解紛機制,滿足中外當事人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積極打造雙語訴訟服務工作,製作中英文版的《涉外商事案件訴訟指南》和《涉外商事案件舉證指引》,向中外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引;發佈中英文雙語版的涉外商事審判白皮書、海事審判白皮書、涉“一帶一路”和“上合示範區”典型案例和涉外商事調解典型案例等,規範和引導中外市場主體的商事行為,防範法律風險。
依法準確適用法律,保障中外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法的權利。全省法院堅持以“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為主,以“最密切聯繫原則”為輔的做法,依法確定爭議案件應當適用的準據法。積極拓寬查明域外法的方法和渠道,與山東大學法學院、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分別建立外國法查明中心,確保在依法應當適用域外法時,做到“查得明”“用得準”。近年來,全省法院有多個案件適用了英國、南韓、巴拿馬、馬紹爾群島等國家的法律。全省法院遵循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以方便當事人訴訟為原則,科學合理確定涉外案件的連結因素,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充分保障中外當事人依法選擇管轄法院、選擇糾紛解決方式的權利。自2020年1月以來,全省法院認真實施《外商投資法》,準確適用“準入前國民待遇 + 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審查外商投資合同無效的條件,依法保障中外市場主體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
依法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尊重中外當事人選擇仲裁的意願。早在2014年,東營、濰坊中院就開始探索建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歸口辦理機制,將國內、涉外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統一歸口至涉外商事審判庭審理,發揮專業優勢,統一裁判尺度。自2018年1月,全省法院依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對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全部實行歸口審理,完成了國內、國外仲裁司法審查由“雙軌制”向“並軌制”的轉變,統一國內、國外仲裁司法審查程式,平等對待涉外、國內仲裁案件。自歸口審理施行以來,全省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795件。其中:申請認可和執行港澳臺仲裁裁決案件6件,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案件25件,撤裁率為29%。涉外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數量雖然不多,但申請撤裁的事由較為集中,以仲裁機構約定不明、未按照法定程式送達、剝奪當事人申辯權利等程式異議為主,也存在當事人故意拖延執行時間而啟動司法審查程式的情形。對此,全省法院嚴格按照有利於仲裁協議有效的原則解釋仲裁協議,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秉持適度審查的原則,依據《紐約公約》和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嚴格適用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條件,維護仲裁裁決的終局性和執行力。
完善司法協助工作機制,為中外當事人暢通司法救濟渠道。隨著“一帶一路”和“上合示範區”建設的深入推進,國際間司法協助的作用更加凸顯,積極辦理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等司法協助請求,可以為中外當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救濟。全省法院高度重視國際司法協助工作,確定由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專人辦理,每年完成千余件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等工作;科學預留開庭時間,壓縮送達週期,依託司法協助管理平臺,轉遞司法文件,確保各個節點均可追溯,提高司法送達的效率。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是國際司法協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外國法院判決是維護國家司法主權,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集中體現。2019年3月,青島中院主動適用互惠原則,對南韓水原地方法院的生效判決,作出了承認與執行的民事裁定。同年7月,南韓大邱高等法院依據上述裁定結果,承認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青島中院的這一舉措不僅打破了中韓兩國間相互承認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堅冰”,恢復了雙方的互惠關係,而且對於加強境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平等保護,營造公正、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康靖對工作通報中有關典型案例作了詳細介紹。此次會議共發佈8例“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其中涵蓋涉港涉防疫物資買賣、海上貨物運輸等多方面內容。康靜表示,以上全部案例均已得到妥善處理與合法判決,所涉及當事人合法權益均已得到相關保護。
會上,康靖還就國際貿易活動發佈10條法律風險提示,具體有合同管轄約定提示、進出口結算方式提示、涉疫情風險提示、海上貨物運輸風險提示、涉仲裁糾紛風險提示等五個方面。
附:山東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青島世超進出口有限公司訴日照恒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馬斌買賣合同糾紛案
案例二:中國電建集團山東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訴甘肅省河西建設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案例三:中國昶睿有限公司訴山東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案例四:陳京亮訴青島紅屋食品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
案例五:山東晨曦糧油有限公司訴薩麼科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案例六:青島隆合源工貿有限公司訴法國達飛海運集團、達飛輪船(中國)有限公司、達飛輪船(中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案例七:金泰發展有限公司訴諾亞天澤保險經紀(上海)有限公司、諾亞天澤保險經紀(上海)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保險經紀合同糾紛案
案例八:德國航運貸款銀行訴SPV薩姆萊恩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