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魯村鎮:“新時代楓橋經驗”助力行政調解

2018-05-11 15:14:27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淄博市沂源縣魯村鎮不斷創新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結合村(社區)實際和特色,探索發展行政調解“多部門聯動、多主體參與、多方式開展”的新時代楓橋經驗。

  中國網山東5月11日訊 今年以來,淄博市沂源縣魯村鎮不斷創新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結合村(社區)實際和特色,探索發展行政調解“多部門聯動、多主體參與、多方式開展”的新時代楓橋經驗。

  引入鄉賢參與行政調解。吸納村中為人公道、有一定文化知識、熱心調解工作的長輩、老黨員、老幹部加入到調解隊伍,充分利用他們在村(社區)中的群眾威望和在糾紛化解的話語權,促使矛盾糾紛在村級得到有效化解。

  引入網格員參與矛盾糾紛排查。組建矛盾糾紛排查隊伍,健全完善矛盾糾紛資訊收集、報送、研判、反饋、調處等機制,通過網格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能當場化解辦結的由網格員當場化解並上報,不能當場化解的由網格員上報鎮調委會處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引入法律顧問參與行政調解。利用法律顧問資源、行政調解隊伍組建村(社區)法律服務團,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參與村(社區)法治宣傳、政策解釋、矛盾化解、維權途徑導引過程中的積極作用,讓農民群眾有法可信、有法可依,讓村幹部辦事依法、程式合法,防控基層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的發生,助力矛盾糾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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