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4月28日訊 “行政調解是一種由行政機關主持或主導,以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依據,採取説服、勸導等方法,促使民事糾紛和行政爭議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協定、消除矛盾的糾紛解決機制……”近日,沂源縣一名來趕集的村民手中拿著《沂源縣行政調解明白紙》細細研讀。
為了強化行政調解宣傳力度,增強群眾對於行政調解的知曉率,近來,淄博市沂源縣魯村鎮不斷擴大宣傳渠道,利用魯村大集、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發放行政調解明白紙,進一步培育群眾的法治觀念,增強維權意識,提高了行政調解的社會認知度,為行政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據悉,行政調解宣傳涉及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聯繫密切的行政爭議糾紛化解,切實為群眾提供了法律幫助,使群眾把行政調解變成了自己依法維權的有力工具,獲得了群眾的廣泛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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