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公安局:奏響糾紛調解“三部曲”

2018-04-28 13:40:11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基層工作中常遇到大量的糾紛如鄰里糾紛、司乘糾紛、消費糾紛、勞資糾紛等,妥善處理這些糾紛對於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積極意義。淄博市沂源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調解工作,創新方式方法,提升調解技巧,推出了“一聽”、“二辨”、“三調”工作模式,在實踐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中國網山東4月28日訊 基層工作中常遇到大量的糾紛如鄰里糾紛、司乘糾紛、消費糾紛、勞資糾紛等,妥善處理這些糾紛對於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積極意義。淄博市沂源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調解工作,創新方式方法,提升調解技巧,推出了“一聽”、“二辨”、“三調”工作模式,在實踐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聽”,悉心傾聽,全面了解情況。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後往往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都感到自己委屈,各執一詞且情緒激動。遇到這種情況民警就要分別傾聽,耐心聽當事人的訴説;而不是經常打斷當事人,向其解釋或是給出結論。對於雙方的訴説不一致,説明雙方的訴説中有與事實不符合的內容,此時可以讓雙方當面對質,作為判斷事情真偽的一種手段。

  “二辨”,正確分辨是非,確定調解目標。聽後要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正確分辨誰是誰非,澄清真假,同時還要注意根據公安機關的職權和相關法律判斷是否屬於調解的範圍,對於不屬於公安機關職權範圍內且調解達不成協議的,應告知雙方的正確解決途徑;另一方面在分清雙方責任的基礎上,徵求雙方意見,根據雙方訴求,確定合適的調解目標。

  “三調”,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這是關鍵的環節,要向當事人説情、講理、論法,不僅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還可以從道德、倫理等方面,從當事人雙方或是多方的各個角度讓當事人做換位考慮,從依法處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等向當事人耐心解釋,從而在雙方或多方滿意的基礎上做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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