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臺縣林業局“三步走”強化涉林行政調解工作

2018-04-19 14:29:26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隨著林業産業化建設、生態效益補償等工作的深入開展,林業生態資源的逐步開發和利用,林權爭議增多,淄博市桓臺縣林業局採取“三步走”著力做好涉林糾紛的調解工作,進一步化解了林區群眾矛盾,確保了林業發展和社會穩定。

 

  中國網山東4月19日訊 隨著林業産業化建設、生態效益補償等工作的深入開展,林業生態資源的逐步開發和利用,林權爭議增多,淄博市桓臺縣林業局採取“三步走”著力做好涉林糾紛的調解工作,進一步化解了林區群眾矛盾,確保了林業發展和社會穩定。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針對縣林權糾紛的現狀,成立林權糾紛調處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並明確專人進行處理,要求深入細緻的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三個一”(即:一件矛盾糾紛,一位調處責任人,一個調處時限)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原則要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排查調處力度,確保矛盾糾紛發現早,調處及時。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微信平臺、論壇、進村入戶等渠道和形式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及政策,使糾紛調處人員、農民群眾掌握和熟知調處的法律依據、政策要求和方法程式,增強其法制觀念。對糾紛較多的村組,調處人員可以主動到府,現場聽取群眾意見,深入實地了解産生糾紛的原因,根據不同情況,切合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充分發揮鎮、村調解組織的作用,健全網路,分級負責。

  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林權糾紛調處機構,按照屬地管理、逐級負責、分級調處,重在疏導、依法調處的原則,分別負責對其各自領域糾紛的調處工作。有效建立起縣、鄉、村三級林權糾紛調處網路,形成上下聯動、相互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局面,把林權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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