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4月17日訊 淄博市淄川教體局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借助多元調解平臺,著力於爭議糾紛的化解工作。嚴格履行行政調解職責,積極運用行政協調化解的形式解決行政爭議問題。
把握受理前的“入門關”。申請人來到單位諮詢投訴時,耐心傾聽申請人的訴求。遇到不理解行政機關政策時,做好相應單位和申請人的溝通工作。
合理運用案件辦理的“事實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把事實、法律和廉潔關,全面掌握案件情況,認真分析雙方證據材料,準確適用法律條款,公平公正調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矛盾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探索開展信訪事件的“復核關”。依法開展信訪復查復核,分析事實證據,提出客觀公正的結論,努力處理好維護行政機關公信力和維護信訪人合法權益兩者之間的關係。對發現行政機關行為有錯誤的,依法提出糾錯意見;對信訪人訴求無理的,注重從法律角度做好説服解釋和勸導工作,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停訪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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