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4月13日訊 淄博市高青縣田鎮街道行政調解辦公室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引入“普法+調解”模式,通過調前講法、調中明法、調後析法,將矛盾調處過程變為群眾學法用法的過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發生。
調前講法。針對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別及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供普法資料和法律條文,讓雙方當事人在調解之前知悉所涉矛盾的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法順利調解做好鋪墊。
調中明法。調解時堅持“邊調邊普”,引導雙方當事人冷靜下來回到法律軌道上調解,當事人隨時能找到與案件情節對應的法律規定,做到句句有規定,條條有依據。
調後析法。強化對結案糾紛的回訪,積極到府入戶了解當事人對調處結果的滿意度以及調解協議的履行率,避免産生新的糾紛,釀成新的事端,做到排查一次,宣講一場,調解一件,教育一片,切實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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